[其他]一种新型的活动式纽扣无效
| 申请号: | 85202806 | 申请日: | 1985-07-05 |
| 公开(公告)号: | CN85202806U | 公开(公告)日: | 1986-10-08 |
| 发明(设计)人: | 易明;沈信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易明;沈信华 |
| 主分类号: | A44B1/08 | 分类号: | A44B1/0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江西省进贤***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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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活动 纽扣 | ||
本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服装用钮扣。
就本申请人所知,随着人们对服装的要求不断提高,钮扣的作用也在出现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即以前钮扣的主要功能是起“扣子”的作用;而现在,人们细心地为服装选用各种精美的钮扣,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把钮扣作为“服饰”使用,以让它为服装增添更多的美感。可惜的是,尽管现在通用钮扣的品种很多,但它们无例外地都属于固定式钮扣这个范畴。由于固定式钮扣一般都由扣体和针线孔这两部份组成,(请参看图1)它们都必须用针线缝在服装上使用,所以,现在的服装一旦配上一种固定式钮扣,一般都要用到服装穿坏止为。很明显,如果人们要想让一套服装能够经常地更换使用各种具有流行色彩的钮扣,就必须对钮扣作出更为实用的改进。
本实用新型就是顺应这种要求而研制的一种活动式钮扣。活动式钮扣与目前通用的固定式钮扣相比,它抛弃了传统的针线孔构造;它从外形上看主要是由一个连接柱连接着两个扣体而组成。(请参看图2)
由于活动式钮扣不须用针线缝在服装上,所以各种服装如果要使用活动式钮扣,都必须在原来应该缝固定式钮扣的部位增开一个扣眼;利用这个增开的扣眼扣住活动式钮扣,其作用与用针线缝上固定式钮扣的作用一致,活动式钮扣一旦在增开的扣眼上固定位置,就可以象固定式钮扣那样去扣服装的另一个对应的扣眼,从而起到“扣子”的作用。
活动式钮扣的两个扣体视不同服装的服饰需要,它们还可以分别具有不同的形态、不同的尺寸、不同的图案、不同的花色。对于连接柱来说,它也必须根据衣料的厚薄,扣体的大小以确定适当的长短、粗细。活动式钮扣与固定式钮扣相同之处是:它们可以用不同的工艺以及使用不同的原料来制造。
本设计人设计的活动式钮扣在这里还是一个总体上的设计;为了能让活动式钮扣的两个扣体能达到良好的装饰服装的效果,在这个“总体设计”的基础上还可以为各种服装设计各种色彩绚丽、图案奇颖的活动式钮扣。对于一套服装来说,它也应该配备几套风格、情调各不相同的活动式钮扣;这样,人们在穿着这种服装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场合、不同的需要选用某一种新颖的钮扣,以便把自己打扮得更加俊美、更加富有时代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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