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剥离泥沙的气球抓斗装置及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85108121 | 申请日: | 1985-11-05 |
| 公开(公告)号: | CN85108121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7-22 |
| 发明(设计)人: | 贾开柽;施永飞;楼东堡;王同长;康志敏;陈立昌;谭宗愚 | 申请(专利权)人: | 冶金工业部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第二总体设计部;化学工业部沈阳橡胶制品研究所;大连起重机器厂;马鞍山钢铁公司矿山公司;马鞍山钢铁公司姑山铁矿 |
| 主分类号: | E02F3/47 | 分类号: | E02F3/47 |
| 代理公司: | 冶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熊自强 |
| 地址: | 安徽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剥离 泥沙 气球 抓斗 装置 方法 | ||
本专利是一种采用气球悬吊的特殊的挖掘工程设备及方法。
在沼泽地带,湿陷地面或浅水区挖掘泥砂是采矿剥离、港湾、河道开挖、垦荒排水等工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这些地区土壤的工程地质条件很差,表面承压能力通常小于0.1公斤/厘米2,而常规挖掘和运输设备的接地压力为0.7~3公斤/厘米2。为此,必须事先进行疏干排水,如钻孔疏干、开挖排水沟(通常仅能依靠人力),以改善土壤的工程地质条件。但是,由于土壤透水性能差异较大,有易透水的砂砾,也有隔水的粘土,所以这种土壤的疏干相当困难,工作条件极为艰苦,容易发生人员和设备陷入事故,同时还要受到大气降雨的严重干扰。总之,半流态化的土壤挖掘,一直是工程建设中的一个难题。
气球抓斗装置是利用气球巨大而又廉价的静浮力,悬吊挖掘泥砂的设备-抓斗,由空中抓取泥砂,可以在需要的高度上完成抓取或卸放物料的动作,从而完全避开了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地面,相应也不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予先疏干工作。
气球抓斗装置是在公知的气球运输装置(BTT-BaLLoon TransPort FaCiLity)基础上,提出的一种特殊的挖掘工程设备。苏联建筑安装工程部(MCMP)和美国军方在七十年代,曾对BTF进行过起重运输方面的可行性试验;而美国的俄勒冈(Oregon)、华盛顿(Washington)、阿拉斯加(ALasKa)州的各林场已有4个530K型的BTF累计运行了150000小时(约20年),用来将砍伐的原木吊运至卸材场、但所有上述公知的气球吊运装置都不能挖掘泥砂岩土,尤其是不能实现露天矿剥离挖掘岩土的功能。〔1〕、〔2〕、〔3〕、〔4〕。
本发明的特点是:在气球下悬吊液压马达抓斗,由缠在卷筒上的电缆供电,液压马达除了可以完成抓斗的开、闭动作,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抓斗的升降。该装置除悬吊液压马达抓斗之外,还可以悬吊常用的二绳(四绳)抓斗。
该装置有三种钢丝绳缠绕系统,以适用不同的情况(附图1,2,3)。
该装置由地面絞车通过钢丝绳严格控制其运行路线、距离、速度及升空、降落。双筒絞车安装在汽车或专用履带车上。絞车具有牵引力大,速度快的特点,并能无级调速。根据该装置上的测风仪表传递的风速信号,由微型电子计算机自动调节牵引速度。
为了使牵引运输距离摆脱卷筒容绳量的限制,提出了一种无极绳絞车牵引方案(附图4),从而有可能使其牵引距离,超过国外BTF应用卷筒絞车所能达到的最高距离(1.6公里)。
该装置的扇形及平行流砂挖掘工作面的下部都有导向轮用来回绳,对称单筒絞车方案则需在工作面下部安装一台单筒絞车。
如果下部工作面是坚固的岩石,则导向滑轮或单筒絞车可以用錨固螺栓固定。
大多数情况下,下部工作面也是湿陷性泥砂。而且开挖之后,由于地下水及大气降水的汇集、下部工作面将会十分泥泞,甚至成为浅水区。为此,提出适应于这种情况的专用辅助设备-回绳船。
回绳船有两种类型。它们的外形基本相似;它们具有足够的重量,以便与气球抓斗装置的牵引钢丝绳拉力平衡,保持工作状态的稳定;它们有一定的不透水的空间容积和较大的接地面积,可使接地压力保持在0.1公斤/厘米2左右,以免回绳船下陷,实际上它们是“漂浮”在泥水之上的。
回绳船按其行走要求,分为以下两种:
(1)钢丝绳牵引回绳船(附图5)
这种回绳船实际上是由两个浮箱和一个平台组成。它的移动是由钢丝绳和絞车牵引的(参见附图10,11)。平台上可以安装导向滑轮或单筒絞车。
(2)自行回绳船(附图6)
这种回绳船可以自行,类似于水陆两用坦克。但是它在泥水中的行走是依靠履带的移动,所以它的履带具有足够大的宽度(1.5~1.8米)。
由于工作面下部的导向滑轮(或单筒絞车)移动频度很低,移动间隔时间较长,加之每次移动距离较短,所以它的行走速度可以取较小的数值(小于0.5米/秒)。这样,行走动力机械的功率不大,传动系统也比较简单。
行走动力机械可以采用柴油发动机或电动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冶金工业部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第二总体设计部;化学工业部沈阳橡胶制品研究所;大连起重机器厂;马鞍山钢铁公司矿山公司;马鞍山钢铁公司姑山铁矿,未经冶金工业部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第二总体设计部;化学工业部沈阳橡胶制品研究所;大连起重机器厂;马鞍山钢铁公司矿山公司;马鞍山钢铁公司姑山铁矿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8510812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