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耐火木制复合材料,尤其墙板及上述材料的生产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85108058.8 | 申请日: | 1985-09-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05395B | 公开(公告)日: | 1989-10-11 |
| 发明(设计)人: | 本特·福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斯顾问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7N3/00 | 分类号: | B27N3/00;B27N9/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杨松坚 |
| 地址: | 芬兰帕加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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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耐火 木制 复合材料 尤其 上述 材料 生产 方法 | ||
1、耐火木制复合材料其中含有木料组分和作为粘结剂的细磨水硬高炉渣,其特征在于该高炉渣经过由水玻璃和除水玻璃之外的碱性物的组合物所活化。
2、按权利要求1的复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木料组分与高炉渣重量比在20∶80和80∶20之间。
3、按权利要求1或2的复合材料,其特征在于另外还含有火山灰。
4、按以上任一权利要求的复合材料,其特征在于该高炉渣经过由水玻璃和碱性氢氧化物的组合物所话化。
5、按以上任一权利要求的复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炉渣经过由钠水玻璃和氢氧化钠的组合物活化,按所述高炉渣重量计,其中含0.2-10%钠水玻璃和1-10%氢氧化钠。
6、按以上任一权利要求的复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炉渣比表面积为470米2/公斤。
7、按以上任一权利要求的复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木料组分为木片、木纤维、锯末和/或木丝。
8、按以上任一权利要求的复合材料,为一墙板。
9、按以上权利要求1-8任一项的耐火木制材料的制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使木料组分与作为粘结剂的细磨水硬高炉渣相接触,该高炉渣经过由水玻璃和水玻璃之外的碱性物的组合物所活化,然后使所形成的混合物经过热压作用而形成所要求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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