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连续移动式活化炉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85103761 申请日: 1985-04-01
公开(公告)号: CN85103761A 公开(公告)日: 1986-09-17
发明(设计)人: 孙人和;薛春印 申请(专利权)人: 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
主分类号: F27B9/14 分类号: F27B9/14
代理公司: 化工部天津化工研究院总工专利室 代理人: 史毅军,潘中亮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 国省代码: 天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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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连续 移动式 活化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包括有贮料室、予热段和活化段的立式连续移动式活化炉,其特征是在活化炉的予热段和活化段的炉体内壁周边上设置有数块下截锥形挡板;该炉体内设置有带有筛孔且在予热段和活化段部位的外壁周边上带有数块上截锥形挡板的中心管;所说的炉体内壁周边上的下截锥形挡板与所说的在中心管外壁周边上的上截锥形挡板上下错开;该活化炉的活化段下端紧接有一可采用外冷或内冷冷却方式的冷却段;该活化炉设置有通过中间带有膨胀圈的连接管选通冷却段和予热段的联合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化炉,其特征是所说的下截锥形挡板的锥角是30°~100°;所说的上截锥形挡板的锥角是30°~10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化炉,其特征是所说的下截锥形挡板之间的板间距与活化炉炉体内直径之比为0.5~2;所说的上截锥形挡板之间的板间距与活化炉炉体内直径之比为0.5~2。

4、按照权利要求1至3所述的活化炉,其特征是,所说的下截锥形挡板的下口边缘距所说的上截锥形挡板的距离与物料颗粒的最大长度之比为3~15;所说的上截锥形挡板的下口边缘距本发明活化炉炉体内壁的距离与物料颗粒的最大长度之比为3~15。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化炉,其特征是所说的活化炉炉体内的中心管是可以转动的。

6、按照权利要求1和5所述的活化炉,其特征是对于含有结晶水或吸附水或受热时会放出气体的物料,所说的中心管上的筛孔最好设置在所说的中心管的予热段部位上;对于需要在一定气氛中活化的物料,所说的中心管上的筛孔最好好设置在所说的中心管的活化段部位上。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化炉,其特征是所说的联合体其予热段的连接口最低也要设置在所说的截锥形挡板之上;所说的联合体其冷却段的连接口最高也要设置在所说的截锥形挡板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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