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车辆安全辊无效
| 申请号: | 85103422 | 申请日: | 1985-04-19 |
| 公开(公告)号: | CN85103422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3-11 |
| 发明(设计)人: | 祝小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建筑五金工业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B60K19/16 | 分类号: | B60K19/16;B60K19/2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上海市延***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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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安全 | ||
交通事故,特别是城市中的交通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很大的损失。据统计1983年上海共发生交通事故7370起,死亡443人,平均每天1.2人,重伤3543人,轻伤3417人,平均每天约20人。事故的直接损失过99万元(不包括各种善后费用),也就是说,平均每小时就有一人伤亡。1984年死亡人数竟达503人。
经我长期的观察分析,对各种车辆进行分析、研究,找出了一些规律。城市中的电车、公共汽车和卡车等,在中速行驶中,如果当时不是车轮直接从人体的身体中(某一要害部位)压过,一般不会直接死亡。从上海和其它城市的事故频率来分析,大多数是轮胎直接从身体上压过,而造成残废、甚至当场死亡。尤为车辆的中、后轮,由于驾驶员的疏忽和反光镜的视差而造成事故。经向一些出事故的驾驶员和其他司机请教及自己的反复分析,觉得在汽车的某一部位稍加改进,就可使上海和城市中心交通事故大为减少。
因为目前我们所有的汽车(包括进口)各型号的轮胎都是直接暴露在外,而有许多交通事故,如行人、自行车、在人多、道狭车拥的情况下,由于碰撞和路面滑跌等原因而跌进中、后轮,待驾驶员发觉已刹车不及。我认为:如在中、后轮前加上滚筒(用软材料)加以防护,能有效地将人轻轻地推出轮胎外,不需要消除惯性。
这项发明投资很少,效益显著。可以使用在城市中马路平坦的地方。在刹车时,可使汽车稍有惯性,使之将人体(物)推出车轮外,避免人体直接被车轮压过。本产品所涉及的技术领域为普通机械加工及一般橡胶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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