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风道风机组件和冷柜在审
申请号: | 202310239657.2 | 申请日: | 2023-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6379685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04 |
发明(设计)人: | 刘建伟;李大伟;郑皓宇;王瑞;张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5D17/08 | 分类号: | F25D17/08;F25D11/00;F25D21/04 |
代理公司: | 青岛中家标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7324 | 代理人: | 单付玲 |
地址: | 266555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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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风道 风机 组件 冷柜 | ||
1.一种风道风机组件,其特征在于,用于向目标空间送风,包括:
第一送风风道,与所述目标空间连通;
第二送风风道,位于所述第一送风风道的下部,且与所述目标空间连通;和,
风机,用于向第一送风风道和第二送风风道送风,以将气流输送至目标空间;
其中,所述风机送入所述第一送风风道的风量为第一风量,送入所述第二送风风道的风量为第二风量,所述第一风量与所述第二风量之间的比值大于或等于2:3,且小于或等于4: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道风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风量与所述第二风量之间的比值大于或等于5:5,且小于或等于7: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道风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风量与所述第二风量之间的比值大于或等于5:5,且小于或等于6:4。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风道风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包括竖向设置的蜗壳蜗舌组件;所述蜗壳蜗舌组件包括:
第一蜗壳和第一蜗舌,围合成第一风机出风口;和,
第二蜗壳和第二蜗舌,围合成第二风机出风口;
其中,所述第一风机出风口与所述第一送风风道连通,所述第二风机出风口与所述第二送风风道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风道风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还包括:
风轮,设置于所述蜗壳蜗舌组件内;
其中,所述风轮的风轮中心与所述第一蜗舌形成第三辅助连线,所述第三辅助连线与水平线之间的夹角为第一夹角;所述风轮中心与所述第二蜗舌形成第四辅助连线,所述第四辅助连线与所述第三辅助连线之间的夹角为第二夹角;所述第一夹角与所述第二夹角之间的比值大于或等于2:3,且小于或等于4: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风道风机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夹角与所述第二夹角之间的比值大于或等于5:5,且小于或等于7:3;或,
所述第一夹角与所述第二夹角之间的比值大于或等于5:5,且小于或等于6:4。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风道风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送风风道包括:
第一风道本体,设置有第一进风侧和沿送风方向分布的多个第一风道送风口;和,
第三导风筋,其第一端与所述第一风道本体连接,第二端延伸至所述第一进风侧,以将所述第一风道本体划分成第三导风段和第四导风段;其中,所述第三导风段和所述第四导风段均包括多个第一风道送风口。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风道风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送风风道包括与所述风机的第一风机出风口直接连通的第一扩压段风道,和,与所述第一扩压段风道连通的第一稳压段风道。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风道风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导风筋的第二端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扩压段风道的第四弯折部,所述第一扩压段风道包括第二扩压段风道壁;其中,所述第四弯折部与所述第二扩压段风道壁之间的夹角大于10°,且小于或等于35°。
10.一种冷柜,其特征在于,包括:
内胆,限定有冷藏室,所述冷藏室即为目标空间;和,
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风道风机组件,用于向所述冷藏室送风;
其中,所述内胆包括第一侧壁,所述第一侧壁设置有所述风道风机组件的第一送风风道和第二送风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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