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锤打组件有效
| 申请号: | 202221691124.5 | 申请日: | 2022-07-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7776900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11 |
| 发明(设计)人: | 陈献忠;赖泊壬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峰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5D17/00 | 分类号: | B25D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 代理人: | 朱丽华 |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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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锤打 组件 | ||
1.一种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主体,包含有一框架组、一锤打块、一第一销件及一第二销件,该框架组围构有一锤打室,该锤打块容置于该锤打室,该锤打块包含有一枢接槽、一限位槽、一贯孔及一第一碰撞凸部,该第一碰撞凸部凸设于该贯孔的内壁,该第一销件与该第二销件插接定位于该框架组且分别穿设过该枢接槽与该限位槽,进而当该框架组转动时,该锤打块可绕该第一销件转动偏摆;及
一心轴,插接于该锤打室且穿设过该贯孔,包含有径向凸伸的一翼部,当该锤打块偏摆时,该翼部受该第一碰撞凸部摆击而带动整个该心轴转动;
其中,该第一销件的轴心及该第二销件的轴心的连线定义为一参考线,该主体以该参考线为基准可区分成一碰撞侧及一未碰撞侧,该翼部与该第一碰撞凸部是于该碰撞侧发生碰撞,当该第一碰撞凸部与该翼部同时位于该碰撞侧时,该主体位于该未碰撞侧的重量大于该主体位于该碰撞侧的重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该框架组系以该参考线为轴呈对称配置,该锤打块位于该未碰撞侧的重量大于该锤打块位于该碰撞侧的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该锤打块位于该未碰撞侧的外轮廓的形状异于该锤打块位于该碰撞侧的外轮廓的形状。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该贯孔位于该未碰撞侧的面积系小于该贯孔位于该碰撞侧的面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定义该限位槽的位置为最低位置,该枢接槽的位置为最高位置,该锤打块于该未碰撞侧中低于该第一碰撞凸部的壁厚系大于该碰撞侧低于该第一碰撞凸部的壁厚。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该锤打块的外轮廓是以该参考线为中心地呈对称式结构,该锤打块于该碰撞侧凹设有至少一第一减重孔。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该锤打块于该未碰撞侧凹设有至少一第一配重孔,至少一第一配重件插接于该至少一第一配重孔,该至少一第一配重件的密度大于该锤打块的密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该锤打块另包含有一第二碰撞凸部,以该锤打块未偏摆时的状态观之,该锤打块是以该参考线为轴呈对称配置,该框架组位于该未碰撞侧的重量大于该框架组位于该碰撞侧的重量。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该框架组包含有一框体,该框体围构出该锤打室,该框体位于该未碰撞侧的重量大于该框体位于该碰撞侧的重量。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该框体位于该未碰撞侧的体积大于该框体位于该碰撞侧的体积。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于垂直该参考线的方向上,该框体另包含有一第一侧壁及一第二侧壁,该第一侧壁位于该碰撞侧,该第二侧壁位于该未碰撞侧;其中,该第一侧壁的曲率半径大于该第二侧壁的曲率半径。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该框体的外轮廓是以该参考线为中心地呈对称式结构,于该碰撞侧贯设有至少一第二减重孔。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锤打组件,其特征在于,该框体的外轮廓是以该参考线为中心地呈对称式结构,于该未碰撞侧贯设有至少一第二配重孔,至少一第二配重件插接定位于该至少一第二配重孔,该至少一第二配重件的密度系大于该框体的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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