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有两级自调节、防止煤堆自燃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220943942.3 | 申请日: | 2022-04-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7442031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16 |
发明(设计)人: | 黄旭鹏;刘安仓;林楚伟;张文松;蔡国忠;张峰;冯庭有;严聪;唐超平;陈凡夫;陈明光;闫云飞;游敬翔;唐强;白加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5D1/02 | 分类号: | F25D1/02;F25D3/00;F25D29/00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东方专利事务所 23118 | 代理人: | 陈晓光 |
地址: | 515132 广东省汕头市潮***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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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两级 调节 防止 自燃 装置 | ||
1.一种带有两级自调节、防止煤堆自燃装置,其特征是:其组成包括环状套管,所述的环状套管布置在煤堆氧化层位置,所述的环状套管包括内管和外管,在所述的外管周向位置布置有多个与所述的外管连通的冷却液喷射口,在所述的外管周向位置布置有多个与所述的内管连通的气体喷射口,在所述的外管上每个所述的冷却液喷射口处和每个所述的气体喷射口处分别安装有温控开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两级自调节、防止煤堆自燃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外管内通有冷却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有两级自调节、防止煤堆自燃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内管内通有惰性气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带有两级自调节、防止煤堆自燃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惰性气体为N2或C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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