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220689823.X | 申请日: | 2022-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6805857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4 |
发明(设计)人: | 韩慧;闫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大年重器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47/08 | 分类号: | B64D47/08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鸿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2254 | 代理人: | 王春娇 |
地址: | 300000 天津市和平区南***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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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折叠式 摄像 机构 | ||
1.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包括摄像装置(1),其特征是:还包括旋转电机(2)、折叠收纳底座(3)、折叠装置(4)、折叠收纳盘(5),
所述折叠收纳底座(3)为水平放置的环形,所述折叠收纳底座(3)上设有折叠收纳盘放置凹槽(3.1),所述折叠收纳盘放置凹槽(3.1)位于所述折叠收纳底座(3)的下端面上,所述折叠收纳盘放置凹槽(3.1)为环形,所述折叠收纳盘(5)为水平放置的环形,
所述折叠装置(4)包括折叠柱A(4.1)和折叠筒B(4.2),所述折叠柱A(4.1)通过螺纹套取在所述折叠筒B(4.2)内,
所述折叠柱A(4.1)的上端部位通过轴承固定穿过所述折叠收纳底座(3)的所述折叠收纳盘放置凹槽(3.1)的上端面和下端面,所述折叠筒B(4.2)的上端部位通过轴承固定穿过所述折叠收纳盘(5)的上端面和下端面,
所述旋转电机(2)通过电机轴固定连接所述折叠柱A(4.1)的上端面,所述摄像装置(1)固定在所述折叠收纳盘(5)的中心部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其特征是:两个所述旋转电机(2)和所述折叠装置(4)分别位于所述折叠收纳底座(3)的左端部位和右端部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其特征是:所述折叠柱A(4.1)包括螺杆(4.1.1)、锥形柱(4.1.2)和限位板(4.1.3),所述锥形柱(4.1.2)固定在所述螺杆(4.1.1)的下端面,所述限位板(4.1.3)为竖直放置板,所述限位板(4.1.3)固定在所述锥形柱(4.1.2)的侧端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其特征是:所述折叠筒B(4.2)包括竖直筒(4.2.1)、锥形柱B(4.2.2)、限位板B(4.2.3)和限制位移板(4.2.4),所述锥形柱B(4.2.2)固定在所述竖直筒(4.2.1)的下端面上,所述限位板B(4.2.3)固定在所述锥形柱B(4.2.2)的侧端面上,所述限制位移板(4.2.4)固定在所述竖直筒(4.2.1)内侧表面的下端部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其特征是:所述折叠筒B(4.2)的数量为若干个,若干个所述折叠筒B(4.2)可通过螺纹套取。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其特征是:所述折叠收纳盘(5)的下端面设有折叠收纳放置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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