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2220689823.X 申请日: 2022-03-28
公开(公告)号: CN216805857U 公开(公告)日: 2022-06-24
发明(设计)人: 韩慧;闫涛 申请(专利权)人: 天津大年重器科技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B64D47/08 分类号: B64D47/08
代理公司: 天津市鸿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2254 代理人: 王春娇
地址: 300000 天津市和平区南*** 国省代码: 天津;12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搜索关键词: 无人机 折叠式 摄像 机构
【权利要求书】:

1.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包括摄像装置(1),其特征是:还包括旋转电机(2)、折叠收纳底座(3)、折叠装置(4)、折叠收纳盘(5),

所述折叠收纳底座(3)为水平放置的环形,所述折叠收纳底座(3)上设有折叠收纳盘放置凹槽(3.1),所述折叠收纳盘放置凹槽(3.1)位于所述折叠收纳底座(3)的下端面上,所述折叠收纳盘放置凹槽(3.1)为环形,所述折叠收纳盘(5)为水平放置的环形,

所述折叠装置(4)包括折叠柱A(4.1)和折叠筒B(4.2),所述折叠柱A(4.1)通过螺纹套取在所述折叠筒B(4.2)内,

所述折叠柱A(4.1)的上端部位通过轴承固定穿过所述折叠收纳底座(3)的所述折叠收纳盘放置凹槽(3.1)的上端面和下端面,所述折叠筒B(4.2)的上端部位通过轴承固定穿过所述折叠收纳盘(5)的上端面和下端面,

所述旋转电机(2)通过电机轴固定连接所述折叠柱A(4.1)的上端面,所述摄像装置(1)固定在所述折叠收纳盘(5)的中心部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其特征是:两个所述旋转电机(2)和所述折叠装置(4)分别位于所述折叠收纳底座(3)的左端部位和右端部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其特征是:所述折叠柱A(4.1)包括螺杆(4.1.1)、锥形柱(4.1.2)和限位板(4.1.3),所述锥形柱(4.1.2)固定在所述螺杆(4.1.1)的下端面,所述限位板(4.1.3)为竖直放置板,所述限位板(4.1.3)固定在所述锥形柱(4.1.2)的侧端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其特征是:所述折叠筒B(4.2)包括竖直筒(4.2.1)、锥形柱B(4.2.2)、限位板B(4.2.3)和限制位移板(4.2.4),所述锥形柱B(4.2.2)固定在所述竖直筒(4.2.1)的下端面上,所述限位板B(4.2.3)固定在所述锥形柱B(4.2.2)的侧端面上,所述限制位移板(4.2.4)固定在所述竖直筒(4.2.1)内侧表面的下端部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其特征是:所述折叠筒B(4.2)的数量为若干个,若干个所述折叠筒B(4.2)可通过螺纹套取。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可折叠式摄像机构,其特征是:所述折叠收纳盘(5)的下端面设有折叠收纳放置槽。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大年重器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天津大年重器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20689823.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