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芯、单电池、电池包和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2220593747.2 | 申请日: | 2022-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7691554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28 |
发明(设计)人: | 杨传静;李杨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50/533 | 分类号: | H01M50/533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孙诗惠 |
地址: | 101399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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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 车辆 | ||
1.一种电芯,其特征在于,包括:
正极极片,所述正极极片具有正极极耳;
负极极片,所述负极极片具有负极极耳;
其中,所述正极极耳设有多个,多个所述正极极耳中的至少一者为第一正极极耳,多个所述正极极耳中的至少一者为第二正极极耳,所述第一正极极耳和所述第二正极极耳设在所述正极极片的不同位置,且所述第一正极极耳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二正极极耳的宽度,和/或
所述负极极耳设有多个,多个所述负极极耳中的至少一者为第一负极极耳,多个所述负极极耳中的至少一者为第二负极极耳,所述第一负极极耳和所述第二负极极耳设在所述负极极片的不同位置,且所述第一负极极耳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二负极极耳的宽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芯,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正极极耳设有多个时,所述第二正极极耳的宽度与所述第一正极极耳的宽度的比值为1.5~2.5;和/或
当所述负极极耳设有多个时,所述第二负极极耳的宽度与所述第一负极极耳的宽度的比值为1.5~2.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芯,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极耳的厚度为8μm~16μm;和/或
所述负极极耳的厚度为4μm~8μm。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芯,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正极极耳设有多个以及所述负极极耳设有多个时,所述第一正极极耳和所述第二正极极耳设在所述正极极片的两不同侧,所述第一负极极耳和所述第二负极极耳设在所述负极极片的两不同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正极极耳设在所述第一正极极耳和所述第一负极极耳的下侧,所述第二负极极耳设在所述第一正极极耳和所述第一负极极耳的下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正极极耳和所述第一负极极耳关于沿上下方向延伸的中心线对称布置;和/或
所述第二正极极耳和所述第二负极极耳关于沿上下方向延伸的中心线对称布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正极极耳和所述第二正极极耳在上下方向上的间距大于等于3mm;和/或
所述第一负极极耳和所述第二负极极耳在上下方向上的间距大于等于3mm。
8.一种单电池,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壳;和
电芯,所述电芯设在所述外壳内,所述电芯为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芯。
9.一种电池包,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体;和
多个单电池,多个所述单电池均设在所述箱体内,多个所述单电池中的至少一者为权利要求8所述的单电池。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池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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