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燃气体探测器有效性检测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220257757.9 | 申请日: | 2022-02-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7278206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23 |
| 发明(设计)人: | 李治;郑周平;袁燕;胡周明;吴涵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甬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1N33/00 | 分类号: | G01N33/00;G08B2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沁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84 | 代理人: | 陈坚 |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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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燃气体探测器 有效性 检测 装置 | ||
1.一种可燃气体探测器有效性检测装置,包括检测台(1),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台(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控制箱(2),所述检测台(1)的顶部且位于控制箱(2)的右侧固定安装有防护箱(3),所述防护箱(3)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移动机构(4),所述防护箱(3)的顶部活动安装有与移动机构(4)固定连接的气体探测器本体(5);
所述移动机构(4)包括电动滑台(401)、滑块(402)、支撑条(403)、移动块(404)和连接杆(405),所述防护箱(3)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电动滑台(401),所述电动滑台(401)的内部活动安装有滑块(402),所述防护箱(3)的内部且位于电动滑台(40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支撑条(403),所述滑块(40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与支撑条(403)的滑动连接的移动块(404),所述移动块(404)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延伸至防护箱(3)顶部外侧的连接杆(40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燃气体探测器有效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箱(3)的顶部开设有与连接杆(405)相适配的滑槽,所述连接杆(405)的顶部与气体探测器本体(5)的底部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燃气体探测器有效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块(404)为“工”字型,所述支撑条(403)的内部开设有与移动块(404)相适配的活动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燃气体探测器有效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探测器本体(5)的右侧固定安装有警报灯(6),所述控制箱(2)的前侧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7),所述控制箱(2)的内部固定安装有控制器(8)。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燃气体探测器有效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台(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数量为四个的支撑腿(9),四个所述支撑腿(9)分两组,每组两个分布在检测台(1)底部的左右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燃气体探测器有效性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警报灯(6)、气体探测器本体(5)和电动滑台(401)均与控制器(8)电连接,所述支撑条(403)和电动滑台(401)的长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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