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一次性粉末取样器有效
申请号: | 202220236039.3 | 申请日: | 2022-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6816124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4 |
发明(设计)人: | 丁玉华;陈赟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石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10 | 分类号: | G01N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孙海杰 |
地址: | 431799 湖北省天门市***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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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一次性 粉末 取样 | ||
1.一种一次性粉末取样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取样头和手柄;
所述取样头呈筒状设置,所述取样头的内部形成用于存放样品的容纳腔,所述取样头的一端敞口设置,所述取样头的另一端与所述手柄相连;
所述手柄上设有气孔,所述气孔与所述容纳腔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粉末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呈管状设置,所述手柄的内部形成气体通道,所述气孔通过所述气体通道与所述容纳腔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次性粉末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远离所述取样头的一端设有柄头,所述柄头呈管状设置,以形成所述气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次性粉末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所述气体通道和所述气孔的横截面均为圆形;
所述气孔的孔径与所述容纳腔的孔径之比小于1:10,且大于1:20;
所述气体通道的孔径小于所述容纳腔的孔径,且大于所述气孔的孔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次性粉末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孔的孔径与所述气体通道的孔径之比小于1:3,且大于1: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次性粉末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与所述柄头之间设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为圆管,所述连接管的内径小于所述气体通道的孔径,且大于所述气孔的孔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次性粉末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管为柔性管。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次性粉末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头与所述手柄之间设有第一过渡部,所述第一过渡部呈锥筒状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粉末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头远离所述手柄的一端设有斜切面。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次性粉末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斜切面远离所述手柄的一端设有弧形的挡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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