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臭氧发生器有效
申请号: | 202220119357.1 | 申请日: | 2022-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7051650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26 |
发明(设计)人: | 孟繁杰;周璐;蔡芬芬;刘景超;孙勋松;张亮;成林全;王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B13/11 | 分类号: | C01B13/11 |
代理公司: | 青岛汇智海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335 | 代理人: | 陈磊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山河路702***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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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臭氧发生器 | ||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臭氧发生器,包括灯体底座及上壳,所述底座包括基座及设于基座上方的筒体,所述基座内设有进气孔及竖孔,该竖孔下端连通进气孔,上端连通筒体内腔;所述上壳内具有容纳腔,侧壁开有出气孔,顶部开设灯体安装孔,所述上壳安装到所述基座上后,所述容纳腔壁与所述筒体之间形成环形腔,所述上壳容纳腔、基座顶面及筒体的内外壁均具有惰性材料涂层。本实用新型臭氧发生器为上下分体结构,其结构设计确保各个位置易于实现喷涂生产;另外,上壳容纳腔壁与底座筒体之间形成环形腔,使得内腔气体反应更加充分。本实用新型体积微型,轻巧,紧凑,气体反应效率高,可广泛应用于小型便携式设备。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臭氧发生器。
背景技术
臭氧气体的不稳定性使其很难实现瓶装贮存,一般只能利用臭氧发生器现场生产,随产随用,所以凡是能用到臭氧的场所均需使用臭氧发生器,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气体可以直接利用。
按臭氧产生的方式划分主要有三种:一是紫外线照射式,二是高压放电式,三是电解式。高压放电式因功耗高需要配有水冷系统或风冷系统,难以避免体积较大。电解式发生器通过电解纯净水而产生臭氧,这种发生器能制取高浓度的臭氧水,但存在臭氧不容易收集等方面的缺点,也难以做到真正的微型结构。传统的紫外线照射式臭氧发生器,如中国专利CN108101000A中,公开了一种臭氧发生器,主要由左壳体、右壳体以及紫外线灯管组成。在上述技术方案中以及现有的紫外线臭氧发生器普遍存结构体积大,维护不便的问题,臭氧气体的发生效率低下等问题。
公开号为CN207046868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一种用于实验室的小型臭氧发生器,由臭氧发生器主体、加热板、氧气进气管路、转化室、臭氧出气管路、紫外灯、温度传感器、光电感应器、直角弯头构成,在臭氧发生器主体内部设置转化室,转化室连接有氧气进气管路和臭氧出气管路,氧气进气管路外端口设有连接外接氧气气路的直角弯头,臭氧出气管路外端口设有连接外接臭氧气路的直角弯头,在转化室一侧插入紫外灯,转化室上方设有光电感应器和温度传感器,下方设有加热板,采用灯固定套和灯卡座配合实现紫外灯的安装固定。该结构存在如下缺陷:气路结构大多数是细长孔,有两个加工辅助孔(也称工艺孔),此两孔后续需完全堵住,有漏气隐患。另外,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标准HJ590-2010《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中的5.1采样管线要求:输出管线的材质应采用不与臭氧发生化学反应的惰性材料,如硅硼玻璃、聚四氟乙烯等。根据《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逐级校准技术规范》中7.2多支路管要求:多支路管的材质应采用不与臭氧起反应的惰性材料,如硅硼酸盐玻璃、聚四氟乙烯等。
由上述标准规范可知,选用不与臭氧起反应的惰性材料尤为重要,在臭氧制备的气路系统中,选用合适的材料是避免臭氧反应流失的基本要求,若选用聚四氟乙烯(PTFE)作为壳体材料,此材料传热性差(臭氧发生需50-60℃左右),因此行业普遍选用金属作为壳体材料,同时壳体表面需喷涂聚四氟乙烯的方式作为反应室。上述臭氧发生器主体结构存在诸多细长小孔,导致难以实现孔内壁进行聚四氟乙烯的喷涂生产;另外,该结构细长小孔导致加工困难,同时该结构存在两个加工辅助孔,此两孔后续需完全堵住,存在漏气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现有臭氧发生器存在的如上缺陷,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新型臭氧发生器,其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包括灯体、底座及上壳,所述底座包括基座及设于基座上方的筒体,所述基座内设有进气孔及竖孔,该竖孔下端连通进气孔,上端连通筒体内腔;所述上壳内具有容纳腔,侧壁开有出气孔,顶部开设灯体安装孔,所述上壳安装到所述基座上后,所述容纳腔壁与所述筒体之间形成环形腔。
进一步地,所述筒体及上壳均呈圆柱形,所述容纳腔为一圆柱形孔。
进一步地,所述筒体内腔的直径为所述竖孔直径的7倍。
进一步地,所述上壳的侧壁具有一切面,所述切面上安装有加热器。
进一步地,所述基座及上壳的底壁上设有螺钉孔,所述基座与上壳之间通过螺钉固定,且所述上壳的底壁上覆有导热硅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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