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市政用垃圾焚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220079012.8 | 申请日: | 2022-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6744365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14 |
发明(设计)人: | 方玉姣;侯煜;翟铭方;侯冲;袁淑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泰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33 | 分类号: | F23G5/033;F23G5/44;F23J15/02;F23J15/04 |
代理公司: | 六安市新图匠心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39 | 代理人: | 林弘毅 |
地址: | 246000 安徽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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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市政 垃圾 焚烧 装置 | ||
1.一种市政用垃圾焚烧装置,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顶部设置有开口的垃圾焚烧炉(2),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烧炉(2)的左侧内壁上密封转动安装有两个粉碎辊(8),且两个粉碎辊(8)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安装有多个粉碎齿(11),所述垃圾焚烧炉(2)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上转动安装有同一个翻料辊(5),且翻料辊(5)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安装有多个翻料杆(6),所述底座(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烟气焚烧炉(15),且烟气焚烧炉(15)的内部和垃圾焚烧炉(2)的内部密封相连通,两个粉碎辊(8)均和翻料辊(5)传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用垃圾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烧炉(2)的左侧固定安装有传动箱(3),两个粉碎辊(8)的左端均贯穿垃圾焚烧炉(2)的左侧内壁和传动箱(3)的右侧并均延伸至传动箱(3)的内部,且两个粉碎辊(8)的外侧分别固定套设有一号齿轮(9)和二号齿轮(10),所述一号齿轮(9)和二号齿轮(10)相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用垃圾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箱(3)的左侧内壁上固定安装有驱动电机(4),所述翻料辊(5)的左端延伸至传动箱(3)的内部并和驱动电机(4)输出轴的右端固定安装,所述翻料辊(5)的外侧和位于前侧的粉碎辊(8)的外侧传动连接有同一个同步带(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用垃圾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烧炉(2)的底部内壁上开设有排渣孔,且排渣孔的内部密封固定安装有排渣管,排渣管的底部延伸至垃圾焚烧炉(2)的下方,排渣孔的内部密封固定安装有排灰滤板(13),所述排灰滤板(13)的底部和排渣管的顶部密封贴合,所述垃圾焚烧炉(2)的底部固定安装有两个振动机(1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用垃圾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焚烧炉(15)的右侧固定安装有过滤箱(16),且过滤箱(16)的内部装填有过滤水,所述过滤箱(16)的顶部内壁上密封固定安装有排管,且排管的顶部延伸至过滤箱(16)的上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市政用垃圾焚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焚烧炉(15)的顶部密封固定安装有过滤管(17),所述过滤管(17)的底部贯穿过滤箱(16)的顶部并延伸至过滤箱(16)内过滤水的内部所述烟气焚烧炉(15)和垃圾焚烧炉(2)上密封连通有同一个排烟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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