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感执行的单一app屏幕录制方法及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2211125877.4 | 申请日: | 2022-09-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15499698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20 |
| 发明(设计)人: | 华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433 | 分类号: | H04N21/433;H04N21/44;H04N21/44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11354 | 代理人: | 于越;张峰 |
| 地址: | 100029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执行 单一 app 屏幕 录制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涉及一种无感执行的单一app屏幕录制方法及系统,依据录屏请求获取当前app页面对应Activity下的根视图组件仅对当前app进行图片截取并完成视频转换,通过获取当前应用最顶层的Activity的方式对app内部操作形成快照并转换为视频,可以实现在用户无感场景下完成限定于本app内的屏幕录制功能,同时录制视频的帧数、分辨率等参数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控制。在监管合规要求下,通过屏幕录制留存用户操作路径及行为,为后续证据追溯提供原始证明,并丰富了录屏功能,满足差异化场景使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app操作和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感执行的单一app屏幕录制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录屏功能是手机app使用过程中的一项常用功能,通过使用录屏功能能够便捷的记录用户对于手机app的具体操作以及app实际反馈的界面变化信息。目前,常规的Android录屏方案是使用MediaRecorder录制功能创建视频源的surfaceView,然后使用MediaProjection获取手机屏幕信息,将手机屏幕信息显示到MediaRecorder的surfaceView上,实现视屏录制功能。
现有技术能够实现录屏功能基本需要,但是,由于Android系统鉴于隐私保护和安全合规的考虑,会要求用户确认允许后方可进行屏幕抓取操作,若用户拒绝则无法进行录屏操作。具体的,当app请求执行录屏功能时(即调用MediaRecorder录制功能时),Android系统会对应向用户发出弹窗提示,明确告知用户当前app正在请求进行录屏,只有当用户阅读弹窗提示并选择确认执行后才会开始录屏。这种处理方式虽然能够充分保证用户的知情权,但一方面会直接中断用户当前操作,影响用户体验;另一方面,用户选择同意app录屏后实际给予了该app较高的信息采集权限,app在运行中可以随意对用户当前操作进行录制而不限定于本app内,实际仍然容易导致用户隐私泄露。此外,由于直接调用MediaRecorder录制功能执行,其实际是对手机屏幕内容的直接采集,在录屏过程中不能任意修改录制参数如视频帧数、分辨率等,应用范围存在限制。
在录屏功能实际应用中,很多情况是出于监管等要求,需要对用户操作以及屏幕展示内容进行记录,以便需要时作为证据查证。一方面,其并不需要对本app以外的屏幕内容进行录制记录,另一方面,录制内容实际受到监管严格监督,不会被随意使用,使用弹窗提示不仅无助于增强保护用户隐私,还会无谓破坏用户操作体验。由此可知,急需一种新的手机app录屏解决方案解决上述问题,针对性用于上述特定使用场景以提高用户体验。
发明内容
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出一种无感执行的单一app屏幕录制方法及系统,通过获取当前应用最顶层的Activity的方式对app内部操作形成快照并转换为视频,可以实现在用户无感场景下完成限定于本app内的屏幕录制功能,同时录制视频的帧数、分辨率等参数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控制。在监管合规要求下,通过屏幕录制留存用户操作路径及行为,为后续证据追溯提供原始证明,并丰富了录屏功能,满足差异化场景使用。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包括:
一种无感执行的单一app屏幕录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S1、配置录屏部件,所述录屏部件包括纹理渲染器、视频编码器和视频合成器;
S2、设定录屏参数,所述录屏参数包括截取间隔时间、分辨率和帧率;
S3、依据录屏请求获取当前app页面对应Activity下的根视图组件;
S4、使用根视图组件,依据录屏参数顺序截取当前app页面并生成若干图片,获得第一图片集;
S5、依据录屏参数调整第一图片集中各图片至预设规格,生成第二图片集;
S6、使用纹理渲染器对第二图片集进行渲染处理,获得一个视频源单元;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1125877.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