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柔性支撑结构、可卷曲显示模组和可卷曲显示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211049510.9 | 申请日: | 2022-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5410485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29 |
发明(设计)人: | 王战姝;赵永丰;马一鸿;王留洋;李俊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30 | 分类号: | G09F9/30;G09F9/35;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布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05 | 代理人: | 杨丹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柔性 支撑 结构 卷曲 显示 模组 显示装置 | ||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柔性支撑结构、可卷曲显示模组和可卷曲显示装置,该柔性支撑结构包括至少一个孔和位于孔中的至少一个弹性结构。弹性结构在柔性支撑结构处于展平状态下的第一长度小于弹性结构在柔性支撑结构处于卷曲状态下的第二长度。第一长度和第二长度均为非自由长度。本申请中利用弹性结构在展平状态下的诸如拉伸或压缩等作用力使得柔性支撑结构在展平时能够有效避免卷曲或翘曲,进而提高柔性支撑结构在展平状态下的表面平整度。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卷曲结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柔性支撑结构、可卷曲显示模组和可卷曲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为了满足人们对诸如手机、手表、电脑或可穿戴设备等装置的便携式的要求,通常将这些装置设置为卷曲式的,随着这些装置的卷曲半径不断减小,卷曲圈数不断增加,对这些装置的卷曲结构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关技术中的卷曲结构设计不满足要求。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一种柔性支撑结构、可卷曲显示模组和可卷曲显示装置,在柔性支撑结构中设置弹性结构,利用弹性结构在展平状态下的诸如拉伸或压缩等作用力使得柔性支撑结构在展平时能够有效避免卷曲或翘曲,进而提高柔性支撑结构在展平状态下的表面平整度。
本申请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柔性支撑结构,该柔性支撑结构包括至少一个孔和位于孔中的至少一个弹性结构。弹性结构在柔性支撑结构处于展平状态下的第一长度小于弹性结构在柔性支撑结构处于卷曲状态下的第二长度,且第一长度和第二长度均为非自由长度。
在上述方案中,通过将柔性支撑结构中的弹性结构设置为在柔性支撑结构处于展平和卷曲两种状态下的长度均为非自由长度,使得弹性结构在展平状态下仍然存在诸如拉伸或压缩等作用力,从而有利于柔性支撑结构在失去卷曲的外力时,能够在这些作用力的作用下展平,有效避免柔性支撑结构的表面在展平状态下的卷曲或翘曲,进而提高柔性支撑结构在展平状态下的表面平整度。
在本申请第一方面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每个孔具有朝向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面的第一开口。如此,使得弹性结构可以从第一开口放入孔中,也可以避免柔性支撑结构在孔所在位置处的局部凸起。
在本申请第一方面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孔为盲孔,第一开口在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面上的第一正投影与孔的底面在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面上的第二正投影重合或者位于第二正投影内。如此,可以将弹性结构限定在盲孔内,降低弹性结构从孔中移出的风险。
在本申请第一方面的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孔为通孔,孔还包括背离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面的第二开口,孔的中间部分在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面上的第三正投影与第一开口在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面上的第一正投影重合,或者,第一开口在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面上的第一正投影位于孔的中间部分在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面上的第三正投影内。进一步地,第二开口在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面上的第四正投影位于孔的中间部分在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面上的第三正投影内。如此,可以将弹性结构限定在通孔内,降低弹性结构从孔中移出的风险。
在本申请第一方面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每个孔的侧壁设有至少一个限位结构,限位结构用于限定弹性结构在孔中的位置。进一步地,限位结构包括限位凸台或者限位槽。如此,利用限位结构限制弹性结构在孔中的位置,使得弹性结构的位置更加稳固。
在本申请第一方面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孔的数量为多个。进一步地,多个孔排布为多行多列,每列有至少两个孔,每个孔内包括至少一个弹性结构,每列的列方向与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方向垂直;或者,多个孔排布为一行多列,孔为长条形,每个孔内包括至少两个弹性结构,长条形的长度方向与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方向垂直;或者,多个孔排布为一列多行,孔为长条形,每个孔内包括至少两个弹性结构,长条形的长度方向与柔性支撑结构的收卷方向平行。如此,利用多个孔可以有效改善或避免柔性支撑结构在卷曲时的应力集中,也可以利用位于多个孔中的弹性结构从多个位置处施加作用力,更有利于提高柔性支撑结构在展平状态下的表面平整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未经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1049510.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