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塑混合车载监控镜头及电子设备在审
| 申请号: | 202210897777.7 | 申请日: | 2022-07-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51850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4 |
| 发明(设计)人: | 杨成林;安宁;孙振中;杨井留;吴喆明;罗艳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协益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13/18 | 分类号: | G02B13/18;G03B30/00 |
| 代理公司: | 苏州国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93 | 代理人: | 王会 |
| 地址: | 215200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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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混合 车载 监控 镜头 电子设备 | ||
1.玻塑混合车载监控镜头,其特征在于,包括沿光轴自左向右入射方向依次设置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平行平板,所述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所述第二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凸面或凹面,像侧面为凸面,所述第三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或凸面,像侧面为凸面,所述第四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或凸面,像侧面为凸面或凹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塑混合车载监控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满足以下条件:
0.38>BFL/TTL>0.286
其中,BFL为该镜头的最后一枚透镜像侧面中心至该镜头的成像面在光轴上的距离;TTL为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中心至该镜头的成像面在光轴上的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塑混合车载监控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满足以下条件:
2.7≤FOV/h/D≤4.9
其中,FOV为该镜头的最大半视场角;
D为该镜头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第一透镜物侧面的最大通光口径;
h为该镜头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像高。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玻塑混合车载监控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的最大半视场角度FOV、镜头的整组焦距值f以及镜头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像高h之间满足:
35≤(FOV×f)/h≤5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塑混合车载监控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的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中心至该镜头的成像面在光轴上的距离TTL与镜头的整组焦距值f之间满足:
TTL/f≤2.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塑混合车载监控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的焦距分别为f1、f2、f3,与镜头的整组焦距值f之间满足以下条件:
-5≤f1/f≤-2
0.5≤f2/f≤1.5
0.5≤f3/f≤1.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塑混合车载监控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折射率Nd1>1.63,阿贝数Vd145;所述第二透镜的折射率Nd2>1.63,阿贝数Vd2满足:17<Vd2<29;所述第三透镜的折射率Nd3满足:1.65>Nd3≥1.53,阿贝数Vd3满足:57>Vd3>20;所述第四透镜的折射率Nd4≥1.64,阿贝数Vd4满足:24>Vd4>2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塑混合车载监控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总长小于8.7mm,第一透镜的通光口径小于3.5mm。
9.根据权利要求1或7所述的玻塑混合车载监控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为第一弯月负透镜,呈弯月形结构;所述第二透镜为第二双凸正透镜;所述第三透镜为第三弯月正透镜;所述第四透镜为第四弯月负透镜;所述第一透镜与第二透镜之间设置有光阑。
10.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玻塑混合车载监控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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