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电池包单元及具备电池包单元的车辆在审
申请号: | 202210347034.2 | 申请日: | 2022-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5207534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8 |
发明(设计)人: | 吉田直刚;松山智;茂木裕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星能源解决方案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50/202 | 分类号: | H01M50/202;H01M50/242;H01M50/244;H01M50/249;H01M50/289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韩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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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用电 单元 具备 电池 | ||
本发明提供车辆用电池包单元及具备车辆用电池包单元的车辆。具备电池包(800)、托架(4)以及冲击吸收构件(900)。电池包(800)包括框体(500)和收纳于框体(500)的蓄电模块(10)。托架(4)安装于梯形车架(2)。托架(4)在梯形车架(2)与侧护板(3)之间支承蓄电模块(10)。冲击吸收构件(900)配置在蓄电模块(10)的侧方。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用电池包单元及具备车辆用电池包单元的车辆。
背景技术
作为公开了电动卡车用电池模块结构的现有文献,有日本特开2018-98033号公报。日本特开2018-98033号公报所记载的电动卡车用电池模块结构具备插座底座和多个电池插座。插座底座设置在电动卡车的底盘车架之间。多个电池插座构成为在插座底座的与架装物相向的第1表面的相反侧的第2表面,能够安装多个电池单体。
在作为底盘车架的梯形车架(ladder frame)内搭载电池包的情况下,电池包的搭载空间有限,无法增大电池容量。在为了增大电池容量而将电池包配置在梯形车架的外侧的情况下,车辆碰撞时的冲击有可能施加于蓄电模块。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够增大电池容量并且能够抑制车辆碰撞时的冲击施加于蓄电模块的车辆用电池包单元及具备车辆用电池包单元的车辆。
基于本发明的车辆用电池包单元是配置于具有梯形车架和侧护板的车辆的车辆用电池包单元。车辆用电池包单元具备电池包、托架以及冲击吸收构件。电池包包括框体和收纳于框体的蓄电模块。托架安装于梯形车架。托架在梯形车架与侧护板之间支承蓄电模块。冲击吸收构件配置在蓄电模块的侧方。
根据结合附图理解的关于本发明的以下详细说明,可明确本发明的上述及其他目的、特征、方面和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电池组的基本结构的图。
图2是表示电池组中的电池单体的图。
图3是表示实施方式1的电池包单元的结构的剖视图。
图4是表示在冲击吸收构件安装有侧护板的状态的立体图。
图5是从图4的V方向观察的侧视图。
图6是表示实施方式2的电池包单元的结构的剖视图。
图7是表示实施方式3的电池包单元的结构的剖视图。
图8是表示实施方式4的电池包单元的结构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此外,有时对相同或相当的部分标注相同的附图标记,不重复其说明。
此外,在以下说明的实施方式中,在提及个数、数量等的情况下,除了特别记载的情况以外,本发明的范围不一定限定于该个数、数量等。另外,在以下的实施方式中,各个构成要素除了特别记载的情况以外,对于本发明而言不一定是必需的。
此外,在本说明书中,“具备(comprise)”以及“包括(include)”、“具有(have)”的记载是开放式的。即,在包括某结构的情况下,既可以包括该结构以外的其他结构,也可以不包括该结构以外的其他结构。另外,本发明不一定限定于实现在本实施方式中提及的所有作用效果。
在本说明书中,“电池”不限定于锂离子电池,可以包括镍氢电池等其他电池。在本说明书中,“电极”可以是正极和负极的统称。另外,“电极板”可以是正极板和负极板的统称。“集电部”可以是正极集电构件和负极集电构件的统称。
在本说明书中,“蓄电单体”或“蓄电模块”不限定于电池单体或电池模块,可以包括电容器单体或电容器模块。
(实施方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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