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折叠摄像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210343497.1 | 申请日: | 2018-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09746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10 |
发明(设计)人: | 加尔·巴拉克;伊泰·耶德;以法莲·戈登堡 | 申请(专利权)人: | 核心光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7/02 | 分类号: | G02B7/02;G02B7/04;G02B7/09;G02B27/64;G03B5/02;G03B13/36;G03B17/02;G03B17/17;H04N5/225;H04N5/232 |
代理公司: | 深圳紫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570 | 代理人: | 吕姝娟 |
地址: | 以色列特***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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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折叠 摄像 装置 | ||
1.一种折叠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摄像装置包括:
可移动的透镜,定位在光路折叠元件(OPFE)和图像传感器之间的光路中,其中所述OPFE将光从第一方向转向到第二方向,并且其中所述透镜包括平行于所述第二方向的透镜光轴、大体上与所述第一方向对准的透镜高度、第一透镜表面和正对所述第一透镜表面的第二透镜表面,所述第一透镜表面和所述第二透镜表面位于垂直所述第一方向的平面里;以及
外壳,围绕所述透镜,并且沿着所述第一方向包括位于所述透镜的第一侧上的第一外壳部分和位于所述透镜完全相对的第二侧的第二外壳部分;其中所述第一透镜表面沿所述第一方向相对所述第一外壳部分的外表面距离第一空气间隙;
其中所述第二透镜表面沿所述第一方向相对所述第二外壳部分的内表面距离第二空气间隙;
其中所述第一外壳部分具有第一外壳部分厚度;
其中所述第二外壳部分具有第二外壳部分厚度;
所述折叠摄像装置具有大体上与所述第一方向对准的摄像装置高度,所述摄像装置高度大体上等于所述透镜高度、所述第一空气间隙、所述第一外壳部分厚度、所述第二空气间隙和所述第二外壳部分厚度的总和;
所述第一空气间隙和所述第二空气间隙中的每一个处于10-150μm的范围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空气间隙和所述第二空气间隙中的每一个处于10-50μm的范围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摄像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空气间隙和所述第二空气间隙中的每一个处于10-100μm的范围内。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可移动用于对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可移动用于光学图像稳定。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在单个平面里可沿两个方向移动以用于对焦和光学图像稳定,所述单个平面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折叠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摄像装置具有不超过所述透镜高度多于600μm的高度。
8.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折叠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摄像装置和直立式摄像装置一起包括在双摄像装置里。
9.一种折叠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摄像装置包括:具有透镜高度的透镜,所述透镜设于光路折叠元件和图像传感器之间的光路中、并且至少在一个方向上是可移动的,其中所述折叠摄像装置具有不超过所述透镜高度多于600μm的高度。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折叠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摄像装置具有不超过所述透镜高度多于400μm的高度。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折叠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摄像装置具有不超过所述透镜高度多于250μm的高度。
12.如权利要求9-11中任一项所述的折叠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摄像装置和直立式摄像装置一起包括在双摄像装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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