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BIM模型的版权保护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210005643.X | 申请日: | 2022-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4386147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22 |
发明(设计)人: | 戚雄昌;宫培松;郭鹏;任伟;项悦欣;方新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3 | 分类号: | G06F30/13;G06F21/64;G06F21/60;G06F16/27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许美红 |
地址: | 430056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区块 智能 合约 bim 模型 版权 保护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BIM模型的版权保护方法,包括以下步骤:BIM版权认证方将相关信息上传到智能合约上,并对智能合约进行初始化,再将初始化后的智能合约部署到联盟链;BIM创作者请求BIM版权认证方进行BIM版权认证,同时向智能合约支付相应的押金;BIM版权认证方利用从智能合约中获取的上传方公钥PKA,对BIM创作者上传的签名的Hash值RA进行验证,如果验证结果正确,则发起BIM版权认证;否则,智能合约将押金发送给BIM版权认证方作为补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的是BIM模型信息安全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BIM模型的版权保护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智能建造工业互联网进入到3.0阶段,1.0阶段是单机BIM版本,2.0阶段是BIM服务器C/S架构,3.0阶段是工业互联网平台架构。3.0提现在多地区协同使用(北京、上海、武汉等)、多用户单位同时使用(设计、建造、施工、监理、业主等单位)、多终端同时使用(PC、笔记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工业机器人等)。BIM模型目前共享使用还不普遍,主要原因在于共享后担心模型被他人利用,潜在的损失了知识产权,且没有一个很好的安全交易的环境。当前尚无对BIM 3.0平台BIM模型进行有效私密性保护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无法进行安全交易。由于BIM的版权的特殊性,现有涉及到版权保护的技术,无法适用是BIM的版权保护。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高效的基于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BIM模型的版权保护方法及系统。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BIM模型的版权保护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BIM版权认证方将认证方信息MB、认证方公钥PKB和押金金额N上传到智能合约上,并对智能合约进行初始化,再将初始化后的智能合约部署到联盟链;
BIM创作者请求BIM版权认证方进行BIM版权认证,并向智能合约发送BIM版权信息BIMIP、上传方信息MA、上传方公钥PKA、由BIM创作者用私钥SKA签名的Hash值RA,其中RA=Sig(Hash(MIP||MA||T),SKA),同时向智能合约支付相应的押金;
BIM版权认证方利用从智能合约中获取的上传方公钥PKA,对BIM创作者上传的签名的Hash值RA进行验证,如果验证结果正确,则发起BIM版权认证;否则,智能合约将押金发送给BIM版权认证方作为补偿。
接上述技术方案,BIM版权认证方进行BIM版权认证的具体过程为:
智能合约对联盟链进行查询,确认BIM创作者所上传的BIM版权信息MIP是否在联盟链上有记录;
若BIM版权信息MIP已经在联盟链上有记录且上传方为本次请求BIM版权认证的BIM创作者,则智能合约将押金退还给该BIM创作者,流程终止;
若BIM版权信息MIP已经在联盟链上有记录但上传方不为本次请求BIM版权认证的BIM创作者,则智能合约将押金发送给BIM版权认证方,流程终止;
若BIM版权信息MIP在联盟链上无记录,BIM版权认证方向智能合约发送指令,确认BIM版权认证能够进行,则由智能合约发起投票,要求联盟链部分核心节点对BIM创作者发出的BIM版权认证请求进行核查。
接上述技术方案,BIM版权认证的结果分以下几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0005643.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