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同源腺病毒疫苗接种在审
申请号: | 202180081878.0 | 申请日: | 2021-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6669760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29 |
发明(设计)人: | K·朱斯;C·D·斯卡伦;L·吉特林;A·弗格森;R·卢梭;R·耶冷斯凯;J·X·孙;M·J·戴维斯;A·R·拉帕波特;C·D·帕尔默 | 申请(专利权)人: | 磨石生物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9/39 | 分类号: | A61K39/39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文平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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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同源 病毒 疫苗 接种 | ||
1.一种用于向受试者递送包含黑猩猩腺病毒(ChAdV)载体的组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多个剂量的所述组合物,其中所述多个剂量至少包含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剂量和所述第二剂量之间的时间段为至少27周。
2.一种用于向受试者递送包含黑猩猩腺病毒(ChAdV)载体的组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多个剂量的所述组合物,其中所述多个剂量至少包含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并且其中在施用第二剂量之前,确定ChAdV特异性中和抗体滴度低于中和阈值。
3.一种用于递送包含黑猩猩腺病毒(ChAdV)载体的组合物至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向所述受试者施用第一剂量的所述组合物;
(b)确定或已经确定ChAdV特异性中和抗体滴度;和
(c)当确定ChAdV特异性中和抗体滴度低于中和阈值时,向所述受试者施用第二剂量的所述组合物。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剂量和所述第二剂量之间的时间段为至少27、至少28、至少29、至少30、至少31或至少32周。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剂量是初免剂量。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剂量包括三个或更多个剂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剂量中的一个或多个在所述第一剂量之前施用。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剂量和所述第二剂量之间不施用额外剂量的所述组合物。
9.如权利要求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和抗体滴度是NT50值,其计算为来自中和ChAdV病毒50%的所述免疫受试者血清的最小稀释度。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和阈值是900或更小的NT50值。
11.如权利要求2-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中和抗体滴度包括以下步骤:
(1)在足以中和所述ChAdV病毒的条件下,使一种或多种稀释度的所述免疫受试者的血清与ChAdV病毒接触;和
(2)评估所述ChAdV病毒相对于未中和病毒的中和。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评估中和步骤包括测定由所述ChAdV病毒表达的报告构建体的表达。
13.如权利要求2-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和阈值是在所述第二剂量中完全中和所述ChAdV病毒的最小中和抗体滴度。
14.如权利要求2-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和阈值是所述第二剂量在所述受试者中诱导免疫响应的最小中和抗体滴度。
15.如以上方法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hAdV载体编码至少一种抗原。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抗原是非自身来源的肽,其中所述非自身来源的肽不由所述受试者的野生型基因编码。
17.如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抗原是肿瘤相关抗原。
18.如权利要求15-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肿瘤相关抗原是新抗原。
19.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抗原是外来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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