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控制电动牙刷的方法和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80071622.1 | 申请日: | 2021-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6322433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23 |
发明(设计)人: | J·M·维拉尔·杜兰;C·佩雷拉;P·乔伊;G·迪克门;F·科达巴克施;P·苏库玛兰;N·法雷尔;I·乔杜里;B·E·蒂德博尔;I·拉巴迪·莱扎马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6B15/00 | 分类号: | A46B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苏耿辉 |
地址: | 荷兰艾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控制 电动牙刷 方法 系统 | ||
1.一种用于控制电动牙刷的操作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100),所述电动牙刷具有可互换的刷头,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110)所述电动牙刷的已存在的操作模式;
从刷头标识单元接收新的可互换的刷头已被标识为被提供给所述电动牙刷的指示;
标识(130)与所述新的可互换的刷头关联的新的操作模式,所述新的操作模式与所述已存在的操作模式不同;
控制用户界面来请求(140)来自用户的输入,以确认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操作应当改变到所述新的操作模式;以及
如果所述用户提供确认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操作应当改变到所述新的操作模式的输入,则将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操作改变(150)到所述新的操作模式;并且
如果所述用户提供指示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操作不应当改变到所述新的操作模式的输入,或者如果所述用户未提供用户输入,则维持(160)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已存在的操作模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100),其中所述新的操作模式包括以下中的一项或多项:
新的刷牙例程;
新的刷牙强度;
新的刷牙时间;
新的刷牙振幅;以及
新的刷牙频率。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100),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附加的用户输入以调整所述新的操作模式;
基于所述附加的用户输入更新所述新的操作模式,从而生成更新后的操作模式;以及
将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操作改变为所述更新后的操作模式。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100),其中标识(120)所述新的可互换的刷头包括:
从所述新的可互换的刷头获取刷头标识码;以及
基于所述刷头标识码来标识所述新的可互换的刷头。
5.一种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装置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装置在具有处理系统的计算设备上被执行时,使得所述处理系统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所有步骤。
6.一种用于控制电动牙刷(200)的操作的处理单元(250),所述电动牙刷具有可互换的刷头(220),其中所述处理单元适于:
获取所述电动牙刷的已存在的操作模式;
从刷头标识单元接收新的可互换的刷头已被标识为被提供给所述电动牙刷的指示;
标识与所述新的可互换的刷头关联的新的操作模式,所述新的操作模式与所述已存在的操作模式不同;
控制用户界面来请求来自用户的输入,以确认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操作应当改变到所述新的操作模式;以及
如果所述用户提供了确认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操作应当改变到所述新的操作模式的输入,则将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操作改变到所述新的操作模式;
如果所述用户提供指示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操作不应当改变到所述新的操作模式的输入,或者如果所述用户未提供用户输入,则维持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已存在的操作模式。
7.一种用于控制电动牙刷(200)的操作的系统,所述电动牙刷具有可互换的刷头(220),所述系统包括:
电动牙刷,所述电动牙刷具有刷头标识单元(260),所述刷头标识单元适于获取新的可互换的刷头的标识符;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处理单元(250),其中所述处理单元与所述刷头标识单元通信,并且其中标识所述新的可互换的刷头是基于所述新的可互换的刷头的标识符;以及
与所述处理单元通信的用户界面(280),其中所述用户界面适于:
向所述用户提供确认所述电动牙刷的所述操作应当改变的请求;以及
接收响应于所述请求的用户输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新的操作模式包括以下中的一项或多项:
新的刷牙例程;
新的刷牙强度;以及
新的刷牙时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未经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80071622.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