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系统及振动产生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2180042108.5 | 申请日: | 2021-05-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15699800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2-03 |
| 发明(设计)人: | 佐藤邦生;太刀冈俊树;持田枫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尔卑斯阿尔派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4R1/02 | 分类号: | H04R1/02;A47C7/72;B06B1/04;B60R11/02;H04R1/00;B60N2/90;G06F3/01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牛玉婷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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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系统 振动 产生 装置 | ||
1.一种车辆系统,包括:
车辆的座椅;以及
第1振动产生装置,设置于上述座椅,
上述第1振动产生装置具有:
第1框体;
第1振动板,被上述第1框体支承;
第1致动器,被安装在上述第1框体及上述第1振动板的至少某一方上;以及
第1传感器,具备第1检测电极,检测就座者向该第1检测电极的接近,
上述第1振动板和上述第1检测电极是相同的部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系统,
还包括基于上述第1传感器的输出来判定就座者是否与上述座椅密接的第1判定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系统,
上述第1判定部在基于上述第1传感器的输出而检测出上述就座者位于距上述第1传感器为规定距离以下的位置时,判定为就座者与上述座椅密接。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车辆系统,
还包括第1控制部,上述第1控制部在规定的通知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在由上述第1判定部判定为上述就座者与上述座椅密接时,通过上述第1振动产生装置的振动使上述座椅振动,在由上述第1判定部判定为上述就座者没有与上述座椅密接时,使上述第1振动产生装置产生声音。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系统,
上述第1框体通过对应于上述第1致动器的振动而振动,使上述座椅振动,
上述第1振动板通过对应于上述第1致动器的振动而振动,产生声音。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车辆系统,
上述第1判定部还判定上述就座者没有与上述座椅的表面密接并且上述就座者与该表面接触的接触状态、以及上述就座者没有与该表面接触的非接触状态,
上述第1控制部在上述规定的通知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当上述第1判定部判定为上述接触状态时,使上述第1振动产生装置产生比上述第1判定部判定为上述非接触状态时大的声音。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系统,
还包括设在上述座椅的座部上的第2振动产生装置,
上述第1振动产生装置设置于上述座椅的靠背部,
上述第2振动产生装置具有:
第2框体;
第2振动板,被上述第2框体支承;
第2致动器,被安装在上述第2框体及上述第2振动板的至少某一方上;以及
第2传感器,具备第2检测电极,检测上述就座者向该第2检测电极的接近,
上述车辆系统还包括:
第2判定部,基于上述第2传感器的输出,判定上述就座者是否与上述座部密接;以及
第2控制部,在上述规定的通知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在由上述第2判定部判定为上述就座者与上述座部密接时,通过上述第2振动产生装置的振动使上述座部振动,在由上述第2判定部判定为上述就座者没有与上述座部密接时,使上述第2振动产生装置产生声音。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系统,
上述第2判定部仅判定上述就座者是否与上述座部密接。
9.如权利要求2~8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系统,
包括多个上述第1振动产生装置,
上述第1判定部判定上述就座者是否与供多个上述第1振动产生装置设置的上述座椅的各个位置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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