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人造毛皮生产用的提花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3130693.0 | 申请日: | 2021-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216688512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07 |
发明(设计)人: | 李小琴;袁毅;潘林妹;江跃萍;姚军;朱力伟;顾宇斌;朱志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西猛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3C3/24 | 分类号: | D03C3/24 |
代理公司: | 杭州伍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309 | 代理人: | 宋锦宏 |
地址: | 314199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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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人造毛皮 生产 提花 装置 | ||
1.一种人造毛皮生产用的提花装置,其特征是,包括支架(1)、提花机本体(2)、前滚轮(3)和后滚轮(4)均置于支架(1)的内侧且二者为前后位置关系设置,所述前滚轮(3)的左右两端分别与支架(1)的前端左右两侧转动连接,所述后滚轮(4)的左右两端分别与支架(1)的后端左右两侧转动连接,所述提花机本体(2)置于前滚轮(3)和后滚轮(4)之间的上方,所述提花机本体(2)与支架(1)前后方向滑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毛皮生产用的提花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支架(1)的顶部左右两侧设有滑竿(5),所述滑竿(5)与支架(1)的顶部平行且为前后方向设置,所述滑竿(5)的两端上均安装连接块(6),所述滑竿(5)的两端通过连接块(6)与支架(1)固定连接,所述提花机本体(2)通过滑竿(5)与支架(1)滑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人造毛皮生产用的提花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支架(1)上左侧的滑竿(5)上安装有左线性电机(7),所述提花机本体(2)的左端与左线性电机(7)固定连接,所述提花机本体(2)的右端与支架(1)上右侧的滑竿(5)滑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人造毛皮生产用的提花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支架(1)的右侧的滑竿(5)上安装有右线性电机(8),所述提花机本体(2)的右端与右线性电机(8)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人造毛皮生产用的提花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左线性电机(7)和右线性电机(8)之间设有滑轴(9),所述滑轴(9)的左右两端分别与左线性电机(7)和右线性电机(8)固定连接,所述提花机本体(2)与滑轴(9)左右方向滑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人造毛皮生产用的提花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滑轴(9)上安装有横向线性电机(10),所述横向线性电机(10)的底部安装提花机本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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