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轻型高架地板有效
申请号: | 202123088000.6 | 申请日: | 2021-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6446423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06 |
发明(设计)人: | 黄建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溪惠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F15/024 | 分类号: | E04F15/024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聂慧荃;郑特强 |
地址: | 344899 江西***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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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轻型 地板 | ||
1.一种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天板,其具有相对的地面侧与蜂巢侧;以及
肋骨结构,其设于该天板的蜂巢侧上以形成多个凹部,其中,该肋骨结构由该天板边缘向中间处依序定义有第一肋骨、第二肋骨、第三肋骨、第四肋骨、第五肋骨、第六肋骨及第七肋骨,且该第一肋骨及该第七肋骨相对于该蜂巢侧的高度至少为25毫米,以作为主肋骨,而该第二肋骨至该第六肋骨相对于该蜂巢侧的高度低于25毫米,以作为中肋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多个凹部为阵列排设,以于该蜂巢侧上形成蜂巢结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肋骨形成于该天板边缘而成为该轻型高架地板的边肋骨,以作为该轻型高架地板的边框,供固接脚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肋骨相对于该蜂巢侧的高度均大于该第二肋骨至该第七肋骨相对于该蜂巢侧的高度,且该第一肋骨与该天板的高度和为38至52毫米,而该天板的厚度为2.5毫米。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二肋骨至第六肋骨相对于该蜂巢侧的高度为5至18.5毫米。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七肋骨相对于该蜂巢侧的高度为26至44毫米。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肋骨的宽度为5至6毫米。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二肋骨至该第六肋骨的宽度为2.5至3.2毫米。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七肋骨的宽度为4至4.5毫米。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天板上形成有连通该地面侧与蜂巢侧的多个穿孔,且该多个穿孔的位置对应该多个凹部。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肋骨结构于纵向及横向上以两条该第七肋骨形成一井字型肋骨,以将该轻型高架地板分成四个区域,该四个区域中相邻的第二肋骨、第三肋骨、第四肋骨、第五肋骨及第六肋骨之间形成25个子区域,各该子区域均具有一凹部,并于该第七肋骨所形成的井字型肋骨的中央部位形成的另一凹部,其内配置有十字形肋骨,且于该天板的四周形成一翼板,使该十字形肋骨的高度及该翼板的厚度均大于该天板的厚度,以提高该轻型高架地板在中间处的强度。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肋骨至第六肋骨以该井字型肋骨为基准对称分布。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轻型高架地板,其特征在于,该井字型肋骨内借由该第二肋骨、第三肋骨、第四肋骨、第五肋骨及第六肋骨间隔出21个另一子区域,且各该子区域中均具有九个穿孔,但于该井字型肋骨的中央部位的子区域不形成该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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