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改正舌不良习惯的矫治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122837929.8 | 申请日: | 2021-11-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6318094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9 |
| 发明(设计)人: | 段君;李兵;杨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 主分类号: | A61C7/00 | 分类号: | A61C7/00;A61C7/10;A61C7/08;A61F5/01;A61F5/00 |
| 代理公司: | 重庆渝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49 | 代理人: | 陈咏;刘文萍 |
| 地址: | 400014 ***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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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改正 不良 习惯 矫治 | ||
1.一种用于改正舌不良习惯的矫治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托(1);
固位装置(2),所述固位装置(2)固定连接在所述基托(1)上;
扩弓螺丝(3),所述扩弓螺丝(3)固定连接在所述基托(1)上,所述扩弓螺丝(3)位于所述固位装置(2)内侧;
舌栅(4),所述舌栅(4)固定连接在所述基托(1)上,所述舌栅(4)位于所述基托(1)前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改正舌不良习惯的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舌栅(4)为栅栏状,所述舌栅(4)一端嵌入所述基托(1)内部固定连接,所述舌栅(4)另一端延伸至所述基托(1)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改正舌不良习惯的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托(1)包括第一基托(101)和第二基托(102),所述第一基托(101)与所述第二基托(102)对称设置,所述第一基托(101)和所述第二基托(102)通过所述固位装置(2)连接,所述扩弓螺丝(3)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基托(101)上,所述扩弓螺丝(3)另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二基托(102)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改正舌不良习惯的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位装置(2)包括:
唇弓固位环(201),所述唇弓固位环(201)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基托(101)上,所述唇弓固位环(201)另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二基托(102)上;
磨牙固位环(202),所述磨牙固位环(202)固定连接在所述基托(1)上,所述唇弓固位环(201)两侧均设有所述磨牙固位环(20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改正舌不良习惯的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位装置(2)还包括邻间固位钩(203),所述邻间固位钩(203)固定连接在所述基托(1)上,所述邻间固位钩(203)位于所述唇弓固位环(201)和所述磨牙固位环(202)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改正舌不良习惯的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牙固位环(202)设有第一固位端(204),所述第一固位端(204)由所述磨牙固位环(202)远离所述基托(1)端翻折90°形成。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改正舌不良习惯的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邻间固位钩(203)设有第二固位端(205),所述第二固位端(205)由所述邻间固位钩(203)远离所述基托(1)端翻折90°形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改正舌不良习惯的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托(1)由甲基丙烯酸甲酯及牙托粉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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