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行车记录仪有效
| 申请号: | 202122518974.7 | 申请日: | 2021-10-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16211190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5 |
| 发明(设计)人: | 洪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凯富隆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7C5/08 | 分类号: | G07C5/0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华勤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426 | 代理人: | 隆毅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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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行车 记录仪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行车记录仪,该行车记录仪包括外壳、设置在所述外壳上的摄像头和设置于所述外壳内的控制主板,所述控制主板与所述摄像头电连接,且所述控制主板上设有时间模块,所述外壳上设有可拆装的电池,所述电池与所述时间模块电连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行车记录仪通过在外壳上单独设置为时间模块供电的电池,从而便于在汽车熄火后时间模块继续运行,有利于避免出现时间模块记录的时间与实时时间不一致的现象。同时,利用电池可拆卸设置在外壳上,从而便于电池的更换。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载视频采集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行车记录仪。
背景技术
行车记录仪已基本成为车内电子产品的必需品,用户可使用它记录整个行车过程的实时图像信息及语音信息,以便发生事故时可为警方提供有力的视频证据,同时也便于保险公司的快速理赔。
现有的行车记录仪一般采用车载点烟器供电,其中采用点烟器供电的方式则在汽车熄火后则会停止运行,行车记录仪在汽车熄火后则会停止工作,从而导致现有行车记录仪的系统时间在下次启动时与实时时间不一致的情况。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以解决背景技术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行车记录仪包括外壳、设置在所述外壳上的摄像头和设置于所述外壳内的控制主板,所述控制主板与所述摄像头电连接,且所述控制主板上设有时间模块,所述外壳上设有可拆装的电池,所述电池与所述时间模块电连接。
优选地,所述电池为扣式电池。
优选地,所述行车记录仪还包括卡座,所述卡座上设有安装所述扣式电池的卡接位,所述外壳的后侧面设有供所述卡座插入的插装口。
优选地,所述控制主板上设有安装所述扣式电池的电池固定位,所述外壳的背面设有与所述电池固定位对接的拆装口和封堵所述拆装口的封板。
优选地,所述封板与所述外壳卡接连接。
优选地,所述封板与所述外壳通过螺钉连接。
优选地,所述外壳上设有可容置所述电池的电池仓和封堵所述电池仓的仓盖。
优选地,所述扣式电池为3V电池。
优选地,所述外壳包括圆柱部和与所述圆柱部的侧面连接的矩形部,且所述圆柱部的直径大于所述矩形部的厚度。
优选地,所述摄像头位于所述圆柱部与所述矩形部相对的一侧,所述控制主板位于所述矩形部内。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行车记录仪,通过在外壳上单独设置为时间模块供电的电池,从而便于在汽车熄火后时间模块继续运行,有利于避免出现时间模块记录的时间与实时时间不一致的现象。同时,利用电池可拆卸设置在外壳上,从而便于电池的更换。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行车记录仪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行车记录仪的电连接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行车记录仪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行车记录仪又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
本实用新型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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