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健身器材外壳不良品再利用预破碎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2121647411.1 | 申请日: | 2021-07-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27778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4 |
| 发明(设计)人: | 刘卫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南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2C18/14 | 分类号: | B02C18/14;B02C18/22;B02C18/02;B02C18/04 |
| 代理公司: | 厦门原创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5101 | 代理人: | 吴廷正 |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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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健身 器材 外壳 不良 再利用 破碎 结构 | ||
1.一种健身器材外壳不良品再利用预破碎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破碎箱体(1),所述破碎箱体(1)的内部前表面固定有挤压板(2),所述破碎箱体(1)的内部后表面且靠近上表面的位置固定有防漏板(3),所述破碎箱体(1)上表面靠近前表面的位置活动安装有按压板(4),所述破碎箱体(1)内部设有裁切结构(5),所述按压板(4)前表面靠近两侧的位置固定有把手(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外壳不良品再利用预破碎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箱体(1)两侧靠近上表面的位置开设有一号圆形通孔(101),所述破碎箱体(1)内侧靠近前表面的位置开设有矩形凹槽(102),所述矩形凹槽(102)内侧位于上端与下端之间中部的位置开设有二号圆形通孔(10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外壳不良品再利用预破碎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挤压板(2)后表面位于上表面与下表面中部的位置开设有裁切通孔(201),所述挤压板(2)后表面靠近下表面的位置开设有剪切凹槽(20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外壳不良品再利用预破碎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按压板(4)侧面均固定有一号铰链(401),所述按压板(4)的上表面固定有按压杆(402),所述按压板(4)通过一号铰链(401)活动安装于破碎箱体(1)上表面靠近前表面的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外壳不良品再利用预破碎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裁切结构(5)包括一号轴承(501)、二号轴承(502)、一号转动轴(503)、二号转动轴(504)、一号带轮(505)、二号带轮(506)、挤压筒(507)、防滑尖刺(508)、裁切刀片(509)、液压杆(510)、二号铰链(511)、裁刀(512)、滑槽通孔(513)、滑块(514)与三号铰链(51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外壳不良品再利用预破碎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号轴承(501)固定于一号圆形通孔(101)的内侧,所述二号轴承(502)固定于二号圆形通孔(103)的内侧,所述一号转动轴(503)固定于一号轴承(501)上内圈的内侧,所述二号转动轴(504)固定于二号轴承(502)上内圈的内侧,所述一号带轮(505)固定于一号转动轴(503)的一端,所述二号带轮(506)固定于二号转动轴(504)的一端,所述挤压筒(507)固定于一号转动轴(503)的外侧,所述防滑尖刺(508)均匀固定于挤压筒(507)的外侧,所述裁切刀片(509)固定于二号转动轴(504)的外侧,所述液压杆(510)固定于破碎箱体(1)内部后表面靠近下表面的位置,所述二号铰链(511)固定于矩形凹槽(102)内侧靠近剪切凹槽(202)两端的位置,所述裁刀(512)固定连接于二号铰链(511)远离破碎箱体(1)的一端,所述滑槽通孔(513)开设于裁刀(512)上表面远离二号铰链(511)的一端,所述滑块(514)位于滑槽通孔(513)的内部,所述三号铰链(515)固定连接于滑块(514)与裁刀(512)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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