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人脸识别门禁广告智能一体机有效
申请号: | 202121477387.1 | 申请日: | 2021-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5576742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8 |
发明(设计)人: | 许悦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悦天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9/25 | 分类号: | G07C9/25;G09F23/00 |
代理公司: | 杭州知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356 | 代理人: | 张雯 |
地址: | 311199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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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识别 门禁 广告 智能 一体机 | ||
1.人脸识别门禁广告智能一体机,包括机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体的前侧面上形成有广告投放区和门禁识别区,所述的广告投放区内设有广告投放电子屏,所述的门禁识别区内设有至少一种门禁识别模块,所述的广告投放电子屏和各门禁识别模块均与控制单元相连。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识别门禁广告智能一体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广告投放区和所述的门禁识别区在机体前侧面上呈上下布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识别门禁广告智能一体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广告投放电子屏为触摸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脸识别门禁广告智能一体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门禁识别模块包括人脸采集及识别模块、二维码识别模块、指纹采集及识别模块、密码输入模块和磁卡识别模块中的至少一种。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人脸识别门禁广告智能一体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人脸采集及识别模块或二维码识别模块为摄像头。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人脸识别门禁广告智能一体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单元通过通信单元与控制终端通信,所述的通信单元为4G通信单元或5G通信单元。
7.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人脸识别门禁广告智能一体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体内还设有与控制单元相连通的警报单元。
8.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人脸识别门禁广告智能一体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体的后侧面具有便于将机体挂持于墙面上的壁挂机构。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人脸识别门禁广告智能一体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壁挂机构包括与墙面可拆卸地固连的支撑座,所述的支撑座上固设有至少两根水平支撑杆,所述的机体的背侧形成有与该水平支撑杆一一适配的C型导轨;
所述的机体的四边框向后延伸并将所述的壁挂机构包围且隐藏。
10.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人脸识别门禁广告智能一体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体的底端具有立式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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