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无人机有效
申请号: | 202121030488.4 | 申请日: | 2021-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215476522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1 |
发明(设计)人: | 王赵明;谢洪波;杨岳华;吴军徽 | 申请(专利权)人: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浙江交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25/02 | 分类号: | B65D25/02;B65D25/10;B65D81/05;B65D85/68 |
代理公司: | 青岛博展利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87 | 代理人: | 杨春雷 |
地址: | 10008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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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携式 无人机 | ||
1.一种便携式无人机,包括箱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内腔设置有底板(2),所述底板(2)的顶部放置有无人机本体(3),所述底板(2)底部的四角处均固定安装有第一支板(4),所述第一支板(4)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第一弹簧(5),所述第一弹簧(5)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第一橡胶管(6),所述第一橡胶管(6)的底部与箱体(1)内腔的底部固定安装,所述无人机本体(3)的四周和顶部均贴合有软板(7),所述软板(7)远离无人机本体(3)一侧的两端均固定安装有第二支板(8),所述第二支板(8)远离软板(7)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第二弹簧(9),所述第二弹簧(9)远离第二支板(8)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第二橡胶管(10),所述第二橡胶管(10)的外侧均与箱体(1)的内壁固定安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顶部铰接有箱门(11),所述第二橡胶管(10)的顶部与箱门(11)的底部固定安装,所述箱门(11)顶部的前后两侧均固定安装有背带(12),所述箱门(11)的顶部且位于背带(12)的内侧开设有凹槽(1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门(11)底部的左侧固定安装有卡板(14),所述卡板(14)的底部与箱体(1)的顶部卡接,所述箱体(1)的左侧开设有螺丝孔,螺丝孔的内腔螺纹连接有锁丝(15),所述锁丝(15)的右侧贯穿螺丝孔并延伸至外部与卡板(14)的左侧螺纹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的顶部且位于无人机本体(3)的下方固定安装有收纳盒(16),所述收纳盒(16)的内腔固定安装有隔板(17),所述收纳盒(16)内腔的底部且位于隔板(17)的左侧放置有遥控器,所述收纳盒(16)内腔的底部且位于隔板(17)的右侧放置有充电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纳盒(16)的顶部铰接有盒门,盒门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把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内腔的底部且位于第一橡胶管(6)的内侧固定安装有电箱(18),所述电箱(18)内腔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充电宝(19)。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正面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短板(20),所述短板(20)的内侧固定安装有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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