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品牌形象标识形象灯有效
申请号: | 202120535209.3 | 申请日: | 2021-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441058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15 |
发明(设计)人: | 杨敏;汪晓东;刘大新;陈莉;黄雨晴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G09F9/30 | 分类号: | G09F9/30;G09F15/02;G09F15/00;G09F13/00 |
代理公司: | 西安合创非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1248 | 代理人: | 张燕 |
地址: | 530226 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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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互联网 品牌形象 标识 形象 | ||
1.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品牌形象标识形象灯,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1)、支撑柱(2)、品牌广告屏(3)和广告牌(4);所述箱体(1)下表面设置有支撑柱(2),所述箱体(1)上表面两端处分别设置有安装板(11),两个所述安装板(11)顶端设置有顶板(12);
所述箱体(1)内分别设置有第一电机(91)和转轴(9),所述第一电机(91)的输出端连接有转轴(9)第一端,所述转轴(9)第二端与箱体(1)内壁通过第一滚动轴承连接,所述转轴(9)上套设有第一锥齿轮(92),所述第一锥齿轮(92)上端啮合连接有第二锥齿轮(93),所述第二锥齿轮(93)顶端设置有驱动轴(8),所述驱动轴(8)顶端贯穿箱体(1)上壁与顶板(12)转动连接;
所述驱动轴(8)一侧设置有品牌广告屏(3),所述驱动轴(8)相对另一侧设置有广告牌,所述品牌广告屏(3)和广告牌可拆卸的设置在两个安装板(11)之间;
两个安装板(11)内分别设置有第二电机(101)和丝杠(10),所述第二电机(101)的输出端连接有丝杠(10)的第一端,所述丝杠(10)的第二端顶板(12)第二滚动轴承连接,所述丝杠(10)上螺纹连接有固定板(6),所述安装板(11)侧壁设置有滑槽,所述固定板(6)在滑槽内滑动连接,所述固定板(6)贯穿滑槽连接有彩灯箱(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互联网的品牌形象标识形象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12)顶端设置有遮雨板(5),所述遮雨板(5)下表面两侧分别设置有白炽灯管(51),两个所述白炽灯管(51)设置在顶板(12)的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互联网的品牌形象标识形象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牌(4)内设置有彩色射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互联网的品牌形象标识形象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轴(8)与箱体(1)、驱动轴(8)与顶板(12)的连接处分别设置有第三滚动轴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互联网的品牌形象标识形象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内部设有可充电电池,所述品牌广告屏(3)和广告牌(4)、白炽灯管(51)、彩灯箱(7)、第一电机(91)和第二电机(101)均与可充电电池电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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