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工程建筑用钢管材料切割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0217941.6 | 申请日: | 2021-0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503402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7 |
发明(设计)人: | 亢晓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立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21/00 | 分类号: | B23D21/00;B23Q3/06;B23Q5/22 |
代理公司: | 上海宏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97 | 代理人: | 夏梦恬 |
地址: | 201914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工程 建筑 钢管 材料 切割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切割装置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工程建筑用钢管材料切割装置,包括支撑框架,所述支撑框架下部的内侧固定连接有活动轮,所述支撑框架下部的一层固定连接有螺纹夹套。该工程建筑用钢管材料切割装置,通过装置齿轮三可带动两端的齿轮二进行等速同轴运动,同时装置转动盘带动齿轮一转动,同时齿轮一经过装置齿轮带带动上部安装有齿轮四转动,为此可带动装置底部支撑滚筒转动,使得在使用时,经过装置钢管下部安装有两个底部支撑滚筒,同时底部支撑滚筒可进行同轴转动,使得可带动装置钢管向另一方向进行转动,使得可带动装置钢管在切割过程中可对不同位置进行切割,使得增加切割的效率。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切割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工程建筑用钢管材料切割装置。
背景技术
在建筑工程中,存在出现需要使用不同长度的钢管,使得需要对不匹配的钢管进行切割,使得研发出一种工程建筑用钢管材料切割装置,但存在现有的工程建筑用钢管材料切割装置在使用时存在一定的问题,使得对现有的工程建筑用钢管材料切割装置进行改进。
在现有的工程建筑用钢管材料切割装置中,存在常见需要对钢管的位置进行固定,存在装置钢管直径不同,使得对钢管夹持时存在不匹配的现象,使得造成抖动的现象,使得抖动时存在影响切割效果;对钢管进行切割时,当钢管直径较大,使得经过转动钢管,使得带动钢管不同位置进行切割的现象,常见装置在对钢管切割的位置进行调节时存在不便的现象。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工程建筑用钢管材料切割装置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工程建筑用钢管材料切割装置,具备方便对不同大小的钢管进行夹持方便对钢管不同位置进行转换使得起到方便切割的优点,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工程建筑用钢管材料切割装置,包括支撑框架,所述支撑框架下部的内侧固定连接有活动轮,所述支撑框架下部的一层固定连接有螺纹夹套,所述螺纹夹套下部的内部活动套接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的下部活动套接有支撑脚,所述支撑框架的内部固定连接有限位柱,所述限位柱的上部活动套接有上部夹持板一,所述限位柱上部的外部螺纹固定套接有紧固螺帽一,所述上部夹持板一的外侧活动套接有上部夹持板二,所述上部夹持板二的另一侧活动套接有上部夹持板三,所述上部夹持板三另一侧的内部活动套接有限位活动柱,所述限位活动柱的上部螺纹固定套接有紧固螺帽二,所述支撑框架正面下部的一侧活动套接有转动盘,所述转动盘背面的外部固定连接有齿轮一,所述齿轮一的背面固定连接有齿轮二,所述齿轮二的另一侧啮合连接有齿轮三,所述齿轮一的外部活动套接有齿轮带,所述齿轮带上部的内部活动套接有齿轮四,所述齿轮四背面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底部支撑滚筒,所述底部支撑滚筒的上部活动套接有钢管,所述支撑框架上部的中部活动套接有切割控制把手,所述切割控制把手上部的外部活动套接有弹簧,所述切割控制把手下部的外部活动套接有弹簧,所述切割控制把手的下部固定连接有切割装置。
优选的,所述螺纹夹套与螺纹杆之间相互螺纹固定套接,所述螺纹杆在螺纹夹套的上部存在十厘米活动空间,所述支撑脚的下部最低距离可延伸至活动轮的下部。
优选的,所述限位柱在支撑框架的前端和后端各安装有一个,所述钢管夹持在上部夹持板二的下部和底部支撑滚筒上部之间,所述上部夹持板二、上部夹持板一和上部夹持板三的内部成圆弧形,所述上部夹持板一、上部夹持板二和上部夹持板三连接处之间安装有铰链,所述限位活动柱的下部活动套接在支撑框架一侧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齿轮三的两侧各安装有一个齿轮二,所述齿轮一和齿轮四分别活动套接在齿轮带内部的下部和上部之间,所述钢管的下部安装有两个底部支撑滚筒,所述底部支撑滚筒成同轴转动。
优选的,所述弹簧的下部固定连接在支撑框架的上部,所述缓冲板的上部活动套接在支撑框架上部的下部,所述切割装置的下部安装有电机和切割刀片,所述切割刀片安装在支撑框架一侧的中部。
优选的,所述支撑框架的下部的四角均安装有活动轮,所述活动轮的下部与地面接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立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上海立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0217941.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制药压片机的压片装置
- 下一篇:一种一体化泵站用安装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