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在审
| 申请号: | 202111673985.0 | 申请日: | 2021-12-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16437679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14 |
| 发明(设计)人: | 曾礼昌;贾小琴;李熠烺;李国孟;刘嵩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鼎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10K50/11 | 分类号: | H10K50/11;H10K10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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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100192 北京市海淀区西***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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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 ||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极和位于两个电极之间的空穴传输层、发光层和电子传输层,其特征在于,其中发光层包含主体材料、第一发光体材料和第二发光体材料;
所述主体材料的第一激发三线态能级T1(Host)与第一发光体材料的第一激发三线态能级T1(Emt1),以及第二发光体材料的第一激发三线态能级T1(Emt2)满足下述数学式1的关系:
T1(Host)>T1(Emt1)>T1(Emt2) (式1)
所述第一发光体材料的发光峰值波长λmax(Emt1)与第二发光体材料的发光峰值波长λmax(Emt2)满足下述数学式2的关系:
λmax(Emt1)<λmax(Emt2) (式2)
所述第二发光体材料采用磷光金属配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层中的主体材料的第一激发三线态能级T1(Host)满足下述数学式3的关系:
T1(Host)>2.6eV (式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体材料的第一激发三线态能级T1(Emt1)满足下述数学式4的关系:
T1(Host)-T1(Emt1)≥0.2eV (式4)。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体材料的第一激发三线态能级T1(Emt1)和第二发光体材料的第一激发三线态能级T1(Emt2)满足下述数学式5的关系:
T1(Emt1)-T1(Emt2)≥0.2eV (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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