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红羽天堂鸟育幼期的饲喂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111537442.6 | 申请日: | 2021-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23611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13 |
发明(设计)人: | 董贵信;洪作振;丛红涛;杨学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K67/02 | 分类号: | A01K67/02;A23K50/70;A23K10/20;A23K10/30;A23K20/24;A23K20/174 |
代理公司: | 广州科粤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001 | 代理人: | 蒋欢妹;刘明星 |
地址: | 51900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天堂鸟 育幼期 饲喂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红羽天堂鸟育幼期的饲喂方法,包括:(1)在幼鸟出雏前2日开始投喂母鸟1日龄乳鼠,出雏后由母鸟独自饲喂幼鸟,直至幼鸟独立采食;(2)在幼鸟1‑24日龄期间,一日喂食8餐;(3)在幼鸟25‑30日龄期间,一日喂食7餐;(4)在幼鸟31‑35日龄期间,一日喂食6餐;(5)在幼鸟36‑40日龄期间,一日喂食5餐;(6)在幼鸟41‑45日龄期间,一日喂食4餐;(7)在幼鸟46日龄后,一日喂食4餐。本发明填补了红羽天堂鸟圈养繁殖育雏时期饲喂技术的空白,解决了红羽天堂鸟繁殖育幼时期的营养供给问题,使得红羽天堂鸟能够在国内华南地区成功繁殖并育成后代。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鸟类养殖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红羽天堂鸟育幼期的饲喂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红羽天堂鸟的繁殖工作在国内仍旧是一个难题,尚未发现任何有关红羽天堂鸟繁殖期间科学化的饲喂方法,也未发现任何资料公开红羽天堂鸟繁殖期间所需的饲料及饲料的科学组方。仅有资料公开了其它不同种类鸟类的育幼方法及饲料,如公开号为CN108207784A的中国发明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潮湿环境下非洲鸵鸟人工养殖方法,公开号为CN112617044A的中国发明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红鹮幼仔的饲料配方及喂养方法。但红羽天堂鸟的食性与鸵鸟、红鹮等其它鸟类食性相差较大,鸵鸟以草食为主,红鹮以鱼类为主,而天堂鸟以虫子和水果为主,并且育幼期的天堂鸟对饲料的敏感性大,饲料和饲喂方法都是幼鸟成活的关键。另外,红羽天堂鸟的原栖息地为印尼的新几内亚岛,在国内华南地区很难获得来自印尼的新鲜食物材料,因此还需要使用国内常见食物材料探索适合红羽天堂鸟繁殖期食用的饲料配方,这也为红羽天堂鸟的繁殖工作增加了难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红羽天堂鸟育幼期的饲喂方法,解决红羽天堂鸟繁殖育幼时期的营养供给问题,使得红羽天堂鸟能够在国内华南地区成功繁殖并育成后代。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红羽天堂鸟育幼期的饲喂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在幼鸟出雏前2日开始投喂母鸟1日龄乳鼠,出雏后由母鸟独自饲喂幼鸟,直至幼鸟独立采食;
(2)在幼鸟1-24日龄期间,一日喂食8餐,前14天投喂包含1日龄乳鼠的动物性饲料,后10天不投喂1日龄乳鼠,以动物性饲料为主;
(3)在幼鸟25-30日龄期间,一日喂食7餐,以动物性饲料为主;
(4)在幼鸟31-35日龄期间,一日喂食6餐,水果饲料与动物性饲料各占比一半;
(5)在幼鸟36-40日龄期间,一日喂食5餐,每日喂食一餐动物性饲料,以水果饲料为主;
(6)在幼鸟41-45日龄期间,一日喂食4餐,每日喂食一餐动物性饲料,其余与母鸟的喂食方式相同;
(7)在幼鸟46日龄后,一日喂食4餐,与母鸟的喂食方式相同。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步骤(2)中,在幼鸟1-24日龄期间,前14天每日前7餐按以下饲料单进行喂食:1只杜比亚蟑螂、3只白面包虫、1只白大麦虫、4只针头蟋蟀和母鸟水果料或半块芒果,前7餐中的任意一餐添加1只1日龄乳鼠;每日8餐中的最后一餐只投喂6只白面包虫或3g鹩哥料;后10天除了每日不喂食1日龄乳鼠外,其余与前14天保持一致。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步骤(3)中,在幼鸟25-30日龄期间,每日每餐按以下饲料单进行喂食:1只杜比亚蟑螂、3只白面包虫、1只白大麦虫、4只针头蟋蟀和母鸟水果料或半块芒果或3g鹩哥料。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步骤(4)中,在幼鸟31-35日龄期间,每日中的第2和第5餐按以下饲料单进行喂食:1只杜比亚蟑螂、3只白面包虫、1只白大麦虫、4只针头蟋蟀和母鸟水果料或3g鹩哥料;其余4餐投喂母鸟水果料或半块芒果或3g鹩哥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未经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537442.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