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磷光材料的客体材料、磷光材料及调节磷光材料发光性能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111240110.1 | 申请日: | 2021-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381696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16 |
发明(设计)人: | 吴华悦;刘南南;沈国敏;雷云祥;黄小波;刘妙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温州大学 |
主分类号: | C07D491/048 | 分类号: | C07D491/048;C09K1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王焕 |
地址: | 325036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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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磷光 材料 客体 调节 发光 性能 方法 | ||
1.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如下结构式的客体材料中的至少一种和主体材料;所述客体材料的结构式如下:
R1选自H或苯基;
所述主体材料为二苯基亚砜和/或二苯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客体材料的结构式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客体材料与所述主体材料的摩尔比为1﹕(500~150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客体材料与所述主体材料的摩尔比为1﹕(800~120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磷光材料还包括水和/或质子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质子酸为
中的任一种或多种。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磷光材料包括水时,所述客体材料、所述主体材料与所述水的摩尔比为1﹕(500~1500)﹕(100~500);
当所述磷光材料包括质子酸时,所述客体材料、所述主体材料与所述质子酸的摩尔比为1﹕(500~1500)﹕(20~80)。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磷光材料的磷光量子产率为18.8%~28.5%,所述磷光材料的磷光寿命为235~308ms。
9.调节磷光材料发光性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在客体材料和主体材料中引入水和/或质子酸;
其中,所述客体材料的结构式如下:
R1选自H或苯基;
所述主体材料为二苯基亚砜和/或二苯砜。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调节磷光材料发光性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的摩尔加入量为所述客体材料的100~500倍;和/或,所述质子酸的摩尔加入量为所述客体材料的20~80倍。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调节磷光材料发光性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质子酸为
中的任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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