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市政工程基坑安全防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10963650.6 | 申请日: | 2021-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53353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06 |
发明(设计)人: | 杜和国;周建平;于峰苗;彭年;吕云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G21/32 | 分类号: | E04G21/32;E04H17/20;E04H17/22;E04H17/16;E03F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正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08 | 代理人: | 黄凯 |
地址: | 2130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市政工程 基坑 安全 防护 装置 | ||
1.一种市政工程基坑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沿基坑周边排列的预制桩(1),各个所述预制桩(1)均插入土体内,各个所述预制桩(1)上均固定有立杆(11),相邻两个立杆(11)间均连接有两个相互平行的横杆(12),相对的两个横杆(12)间插接有若干沿横杆(12)长度方向排列的格栅板(13),所述格栅板(13)通过限位件(2)与横杆(12)相固定;
相邻两个预制桩(1)间设有槽钢(3),所述预制桩(1)侧壁预留有固定槽(31),所述固定槽(31)内滑动连接有推板(32),所述固定槽(31)内转动连接有第一螺柱(311)和芯轴(312),所述第一螺柱(311)穿过推板(32)并与推板(32)螺纹连接,所述芯轴(312)位于第一螺柱(311)上方,且芯轴(312)和第一螺柱(311)上均设有齿轮(33),两个所述齿轮(33)相互啮合,所述推板(32)朝向槽钢(3)的一侧固定有若干支撑杆(321),所述槽钢(3)端面开设有供支撑杆(321)插入的卡槽(34),所述格栅板(13)下端插接在槽钢(3)内;
所述槽钢(3)底面设有方管(4),所述方管(4)背离槽钢(3)的一侧设有若干插入土体内的锚筋(4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工程基坑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2)包括角板(21)、螺杆(22)和螺母(23),所述角板(21)固定在格栅板(13)侧壁,且角板(21)上开设有通槽(24),所述通槽(24)的一端向下延伸出角板(21)外,所述螺杆(22)垂直连接在横杆(12)侧壁上并插接在通槽(24)内,所述螺母(23)螺纹连接在螺杆(22)上并与角板(21)抵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市政工程基坑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杆(12)内开设有沿其长度贯穿的第一滑槽(25),所述第一滑槽(25)内滑动连接有滑块(251),所述横杆(12)侧壁开设有与第一滑槽(25)连通的第二滑槽(26),所述螺杆(22)的一端经第二滑槽(26)穿进第一滑槽(25)内并与滑块(251)相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工程基坑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杆(12)侧壁开设有若干间隔分布的安装槽(27),所述安装槽(27)与滑块(251)插接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工程基坑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方管(4)的两端封闭,各个方管(4)背离基坑的一侧均设有进水口(42),各个所述方管(4)朝向基坑内的一侧均连接有排水管(43),基坑周边预埋有沿其外轮廓分布的导水槽板(44),各个所述排水管(43)的出水口均位于导水槽板(44)上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市政工程基坑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水槽板(44)朝向基坑的一侧铺设有格栅网(45),所述格栅网(45)延伸至基坑坡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市政工程基坑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水槽板(44)侧壁设有挂钩(46),所述挂钩(46)与格栅网(45)相扣。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市政工程基坑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水槽板(44)上设有与立杆(11)相对应固定环(5),所述固定环(5)内插接有限位筒(51),所述限位筒(51)侧壁开设有若干限位槽(52),各个所述限位槽(52)槽壁均铰接有限位板(53),所述限位板(53)朝向限位筒(51)轴线的一侧均设有导向锥块(531),所述限位筒(51)内插接有顶杆(54),所述限位筒(51)与立杆(11)间连接有斜撑杆(55),所述限位筒(51)和立杆(11)侧壁均铰接有第二螺柱(56),两个所述第二螺柱(56)上均螺纹连接有螺套(57),所述斜撑杆(55)的两端分别插接在两个螺套(57)内,所述斜撑杆(55)的两端铰接有第三螺柱(58),所述螺套(57)上设有供第三螺柱(58)转动放入的支座(571),所述第三螺柱(58)上螺纹连接有支座(571)抵紧的蝶形螺母(58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963650.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