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家庭影院用根据音频输出频率晃动的沉浸式体感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110897885.X | 申请日: | 2021-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4943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7 |
发明(设计)人: | 彭子源;谢宗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尚蓝柏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C1/00 | 分类号: | A47C1/00;A47C7/00;A47C7/62;A47C7/72 |
代理公司: | 深圳华企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735 | 代理人: | 谢伟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家庭影院 根据 音频 输出 频率 晃动 沉浸 式体感 设备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家庭影院用根据音频输出频率晃动的沉浸式体感设备,包括设备外壳,所述设备外壳上镶嵌有音箱,所述设备外壳包括顶壳体、上侧壳体、下侧壳体和底壳体;所述底壳体的内部设置有晃动装置,所述晃动装置包括座架焊接组件、小腿晃动组件、底架晃动组件、背靠组件和低音音箱;所述底壳体的底部设置有底座,所述底座包括底座壳体、HTPC、AV功放、单片微控制器和脚轮,所述底座的前面设置有小腿晃动架,所述小腿晃动架连接所述设备外壳的前面;本发明使用户在观看家庭影院的同时,随着声音进行晃动,使视听效果更加震撼,更加真实,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价值。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数字家庭智能终端设备领域,尤其涉及到一种家庭影院用根据音频输出频率晃动的沉浸式体感设备。
背景技术
家庭影院概括来说可以从综合两个概念去了解,这两个概念分别为“家庭影院标准”和“家庭环境中播放电影片中的播放系统”,家庭影院市场又添一军。但在《家庭影院用环绕声放大器通用规范》中规定了家庭影院系统的定义,明确指出只有由环绕声放大器(或环绕声解码器与多通道声频功率放大器组合)、多个(4个以上)扬声器系统、大屏幕电视(或投影电视)及高质量A/V节目源构成的,具有环绕声影院视听效果的家用视听系统才能称为家庭影院。
而我们所说的系统包括音频系统、视频系统和信号源,音频系统包括多声道的音箱和功放,视频系统包括投影仪和投影幕,也可以智能电视,信号源包括播放机等;这些为我们带来很好的视觉和听觉体验,但是只是听和看还无法让我们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随着大家对家庭影院的要求越来越高,比如跑车引擎的震动、战斗机的巨大加速度、炸药爆炸的冲击波等等,传统的家庭影院无法对这些感受对用户进行传达。
因此,现有技术存在缺陷,需要改进。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家庭影院用根据音频输出频率晃动的沉浸式体感设备。
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文案,包括设备外壳,所述设备外壳上镶嵌有音箱,所述设备外壳包括顶壳体、上侧壳体、下侧壳体和底壳体;所述底壳体的内部设置有晃动装置,所述晃动装置包括座架焊接组件、小腿晃动组件、底架晃动组件、背靠组件和低音音箱;所述底壳体的底部设置有底座,所述底座包括底座壳体、HTPC、AV功放、单片微控制器和脚轮,所述底座的前面设置有小腿晃动架,所述小腿晃动架连接所述设备外壳的前面。
为了用户的使用安全和保护晃动装置,也为了方便安装音箱,在晃动装置的外面设置有设备外壳;为了根据音频输出频率进行晃动,在设备外壳的内部设置晃动装置;为了放置HTPC、AV功放、单片微控制器,在底壳体的底部设置底座。
优选地,所述顶壳体固定于所述上侧壳体的上部,所述顶壳体的下面设置有两个所述音箱,所述上侧壳体固定于所述底壳体的上部,所述上侧壳体的两侧各设置有一个所述音箱,所述上侧壳体的下部设置有下侧壳体,所述下侧壳体固定于所述底壳体的上部,所述下侧壳体的两侧各设置有一个所述音箱。
为了使沉浸式体感设备有更好的视听效果,由于新的全景声音音效技术的改变,在顶壳体上设置的两个音箱为天空音箱,采用天空声道,在观看电影时带来更加逼真的声音效果,观看空战电影时飞机在头顶爆炸,而电影中的下雨天你仿佛能感觉到就是置身于雨幕之下,让身心完全沉浸在电影里;将上侧壳体的两个音箱和下侧壳体的两个音箱设置为3D立体音效,四个音箱所带来的的360度环绕音效,使沉浸式的体验更加生动逼真。
优选地,所述座架焊接组件的上面连接所述底壳体,所述座架焊接组件的下面连接所述底座;所述小腿晃动组件的一端连接所述座架焊接组件的上部,所述小腿晃动组件的另一端连接所述座架焊接组件的下部,所述底架晃动组件的两侧连接所述座架焊接组件的两侧。
为了固定小腿晃动组件、底架晃动组件、背靠组件和低音音箱,在底壳体的下面和底座的上面设置有座架焊接组件,小腿晃动组件带动小腿连接架上下晃动,底架晃动组件带动背靠组件前后晃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尚蓝柏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尚蓝柏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897885.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