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对两高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的智能系统及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2110811738.6 | 申请日: | 2021-07-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1639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16 |
| 发明(设计)人: | 赵晓冏;苏军德;杨斌;晋王强;马啸宙;刘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甘肃省生态环境规划院) |
| 主分类号: | G06Q10/06 | 分类号: | G06Q10/06;G06Q10/10;G06Q50/04;G06Q50/26 |
| 代理公司: | 兰州中科华西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62002 | 代理人: | 曹向东 |
| 地址: | 730020 甘肃省兰州市城***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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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项目 全过程 环境管理 智能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对两高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⑴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在客户端(3)免费注册系统登录账号,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实名认证后方可访问服务器(1),获取免费服务;
⑵在项目选址阶段时,登录所述服务器(1),进入信息管理模块(12)中的选址符合性分析工具,在该工具界面中录入拟选址区的中心坐标或导入选址范围,点击查询后,将利用空间分析功能自动判断坐标或范围是否落入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或岸线优先保护区内以及是否超过水资源或能耗限值,并根据语义判别该项目信息是否符合该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要求;
若该选址同时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或岸线优先保护区,并且满足水资源或能耗限值要求以及符合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准入要求,则判定为符合,否则判定为不符合;
当判定为符合时,生成选址符合性报告;
当判定为不符合时,提示企业重新选址或自动推荐选址范围;
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申请排污许可证阶段时,企业需在排污口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2)并接入污染物排放数据存储-传输模块(11);同时在所述客户端(3)登录系统,点击进入排污许可管理模块(14),逐项填报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污量信息;点击提交后,环境管理部门在所述服务器(1)端审核项目排污量是否符合排污许可量:
①若申报的排污量小于排污许可量,则判定为符合,允许管理人员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即可投入生产;
②若申报排污量大于排污许可量,则判定为不符合,并自动向企业填报人推送提示信息,要求企业重新填报;
⑷在项目投产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擅自投产阶段时,所述污染物排放数据存储-传输模块(11)实时将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传入所述排污许可管理模块(14),该模块将监测数据与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比对;
若企业排污许可证显示为未发证状态,则判定企业为非法排污企业,同步向监督执法管理台账模块(15)推送该企业相关信息,进入执法阶段,提示执法人员该企业非法排污,执法人员收到信息后到企业现场检查执法;
⑸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投入生产,所述排污许可管理模块(14)实时监控企业排污情况:
ⅰ针对高排放类,所述在线自动监测装置(2)将监测数据实时传入所述污染物排放数据存储-传输模块(11);
若传入所述排污许可管理模块(14)的浓度监测数据超过浓度限值,则判定为超标排污,向企业推送提示信息,并同时向监督执法管理台账模块(15)推送该企业相关信息,进入执法阶段;
若传入所述污染物排放数据存储-传输模块(11)的浓度监测数据经算污染物排放量并进行逐日累加后,排放量累加逼近排污许可量,则向企业推送提示信息,提示企业注意排污量,同时向监督执法管理台账模块(15)推送该企业相关信息,进入执法阶段,提示执法人员密切关注该企业,并记录台账;
ⅱ针对高耗能类:所述在线自动监测装置(2)将监测数据实时传入所述污染物排放数据存储-传输模块(11)储存,并将监测浓度数据储存并传入碳排放监控模块(13);
若测算的碳排放量和碳排放量强度分别超过碳排放限值和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则判定为超标排放,向企业推送提示信息,并同时向监督执法管理台账模块(15)推送该企业超标排放信息,进入执法阶段,提示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检查执法,并记录台账。
2.一种对两高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的智能系统,其用于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对两高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环境管理部门在任意有网络连接地点设置的服务器(1)、企业设在排污口的在线自动监测装置(2)和客户端(3);所述客户端(3)通过Web网址在线访问所述服务器(1),该服务器(1)内包括污染物排放数据存储-传输模块(11)、信息管理模块(12)、碳排放监控模块(13)、排污许可管理模块(14)、监督执法管理台账模块(15);所述在线自动监测装置(2)与所述污染物排放数据存储-传输模块(11)相连,该污染物排放数据存储-传输模块(11)分别与所述碳排放监控模块(13)、所述排污许可管理模块(14)相连;所述碳排放监控模块(13)、所述排污许可管理模块(14)分别与所述监督执法管理台账模块(15)相连;所述信息管理模块(12)、所述排污许可管理模块(14)分别与所述客户端(3)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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