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水泥石膏复合稳定钢渣基层施工的摊铺机及施工工法有效
申请号: | 202110776809.3 | 申请日: | 2021-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4538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5 |
发明(设计)人: | 赵俊利;韩文波;屈云龙;张永坤;薛小飞;白宇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C7/00 | 分类号: | E01C7/00;E01C19/02;E01C19/22;E01C19/48;C04B28/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冠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666 | 代理人: | 王道川 |
地址: | 014060 内蒙古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水泥 石膏 复合 稳定 钢渣 基层 施工 摊铺机 | ||
本发明公开一种用于水泥石膏复合稳定钢渣基层施工的摊铺机及施工工法,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放样、集中拌合混合料、混合料运输、摊铺机摊铺混合料、混合料压实成型、质量检查、洒水养生、交通管制以及交验等步骤。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摊铺机,包括摊铺机构、测量机构、切断机构、清理机构;测量机构设置在摊铺机构的后端,切断机构设置在测量机构的后端,清理机构设置在摊铺机构的前端。该摊铺机便于横缝处理,利于后续衔接,能够快速测量摊铺厚度,清理路面杂质且能够保持路面湿润。本发明所用脱硫石膏和钢渣均为钢铁企业的固体废弃物,减少了企业固废造成的环境污染,又减少了公路施工骨料采集造成自然环境破坏,比传统工艺更为生态环保,具有社会及经济效益优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道路基层施工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用于水泥石膏复合稳定钢渣基层施工的摊铺机及施工工法。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人们环保意识增强,政府对天然砂石无序开采的监管力度日益加大。道路建设所用的天然集料供需矛盾日渐突出。针对上述日益突出的资源短缺、环境损害等问题,深入系统地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作为道路建筑材料的关键技术研究,实现相关技术的产业化成为当务之急。为了积极响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号召,作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应该从环保和固体废物利用的角度出发,结合当地公路施工材料情况,积极寻找成本更低、质量较高基层施工工法。目前,钢铁企业产生的大量脱硫石膏和钢渣等固体废弃物由于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而目前公路施工过程中所需的骨料大多还是从自然环境中采集,进一步造成了自然环境的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消耗。
另外,在对路面进行施工时,中间不能随意的中断,摊铺机因故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装置停工时,往往需要人工将路面进行切断,这就使得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横缝设置的并不符合要求,不利于后续的衔接,且目前的测量摊铺路基的厚度往往采用的是人工跟随测量,测量的数据并不是很准确,且人工跟随测量,可能会导致测量人员受到伤害,在对路面进行摊铺时,传统的装置对于路面上的杂物难以清理,影响摊铺的效果,且难以使得路面保持湿润,进而影响摊铺及熨平。
发明内容
为此,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水泥脱硫石膏复合稳定钢渣基层施工工法,以提高钢铁企业产生的脱硫石膏和钢渣等固体废弃物的利用价值,同时降低因公路施工骨料采集造成的自然环境破坏。
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水泥石膏复合稳定钢渣基层施工工法,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放样、集中拌合混合料、混合料运输、摊铺机摊铺混合料、混合料压实成型、质量检查、洒水养生、交通管制以及交验;
上述水泥石膏复合稳定钢渣基层施工工法,在步骤A中:施工准备包括原材料的验收,所述原材料由水泥、钢渣、脱硫石膏和水组成,水泥、钢渣和脱硫石膏三者的重量之比为(3~5):(91~93):4,水的加入量为水泥、钢渣和脱硫石膏三者总重量的5-7wt%。
上述水泥石膏复合稳定钢渣基层施工工法,所述水泥的初凝时间大于或等于4小时、终凝时间大于或等于6.5小时;所述水泥的入罐温度小于或等于50℃;所述水泥的出炉天数大于7天;所述水泥为PO32.5缓凝水泥。
上述水泥石膏复合稳定钢渣基层施工工法,所述钢渣为露天堆放陈化10-14月的老渣;粒径大于10mm且小于或等于30mm的钢渣颗粒占所述钢渣总重量的45wt%,粒径大于5mm且小于或等于10mm的钢渣颗粒占所述钢渣总重量的10wt%,粒径大于0mm且小于或等于5mm钢渣颗粒占所述钢渣总重量的45wt%,所述钢渣中针片状钢渣颗粒的含量小于或等于18wt%;所述钢渣的压碎值小于或等于26%;所述钢渣中游离氧化钙的含量小于或等于1.94wt%。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776809.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