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便于口罩材料加工的口罩机用防抖动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704522.X | 申请日: | 2021-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4949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7 |
发明(设计)人: | 魏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兴市顺凯鹿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1H43/02 | 分类号: | A41H43/02 |
代理公司: | 嘉兴倍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395 | 代理人: | 徐明双 |
地址: | 314500 浙江省嘉兴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于 口罩 材料 加工 机用防 抖动 系统 方法 | ||
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口罩材料加工的口罩机用防抖动系统,包括底座(1)和挤压组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顶端固定安装有外壳(2),所述外壳(2)顶部内壁与挤压组件(4)顶部外壁固定连接,所述外壳(2)底部内壁活动连接有传送带(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口罩材料加工的口罩机用防抖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挤压组件(4)包括电动伸缩杆(41)、下压组件(42)和两个压平组件(43),所述电动伸缩杆(41)底端与下压组件(42)顶端固定连接,所述下压组件(42)底端与压平组件(43)顶端活动连接,两个所述压平组件(43)相对一侧内壁均固定安装有弹力绳(4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于口罩材料加工的口罩机用防抖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压组件(42)包括固定板(421),所述固定板(421)顶部左右两侧均活动连接有移动头(422),所述移动头(422)内壁活动连接有翻折杆(423),所翻折杆(423)顶部活动连接有安装板(424),所述安装板(424)底端固定安装有外管(425),所述安装板(424)顶端固定安装有连接板(426),所述连接板(426)左右两侧均活动连接有弧形伸缩杆(427),所述固定板(421)左右两侧均固定安装有固杆头(428),所述外管(425)内壁活动连接有内杆(429),所述内杆(429)底部活动连接有挤压头(4210),所述挤压头(4210)顶部左右两侧均活动连接有弹性铁片(4211)。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于口罩材料加工的口罩机用防抖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平组件(43)包括中空板(431),所述中空板(431)底端固定安装有固定柱(432),所述中空板(431)底部活动连接有弹性板(433),所述固定柱(432)底部活动连接有转动板(434),所述转动板(434)外壁活动连接有外板(435),所述弹性板(433)底部外壁活动连接有滑动头(436),所述滑动头(436)左侧固定安装有限位环(43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于口罩材料加工的口罩机用防抖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板(434)开设有条形开口,限位环(437)通过条形开口与转动板(434)活动连接,且条形开口的宽度与限位环(437)的直径相互适配。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便于口罩材料加工的口罩机用防抖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2)底部左右两侧内壁均固定安装有限位块,且限位块的宽度与固杆头(428)的宽度相互适配。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于口罩材料加工的口罩机用防抖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421)左右两侧内壁均活动连接有滑块,且滑块顶端与移动头(422)底端固定连接,滑块底端与中空板(431)顶端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于口罩材料加工的口罩机用防抖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板(431)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中空板(431)的相对一侧均开设有槽,且弹力绳(44)的左右两侧通过槽分别于两个中空板(431)的相对一侧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口罩材料加工的口罩机用防抖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传动带(3)转动,并带动1-3个待加工口罩移动至挤压组件(4)处;
S2、电动伸缩杆(41)开始工作,带动下压组件(42)与压平组件(43)进行下移;
S3、外板(435)与口罩相接触,使得转动板(434)也随之进行翻转,并带动弹性板(433)进行弯曲,从而达到一定支撑效果;
S4、连接板(426)下移,带动弧形伸缩杆(427)进行60-80度的转动,外管(425)随之移动30-50cm;
S5、在S4外管(425)的作用下,内杆(429)与挤压头(4210)进行下移并对口罩进行挤压限位;
S6、设备出现抖动时,挤压头(4210)会进行10-30度的转动,并带动弹性铁片(4211)进行弯曲,从而尽量抵消震动所产生的力;
S7、对口罩完成限位后进行后续加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嘉兴市顺凯鹿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嘉兴市顺凯鹿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704522.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