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新型轻量化自卸集装箱有效
申请号: | 202110646312.X | 申请日: | 2021-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3302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5 |
发明(设计)人: | 王凯;李强;林武;张皓;蒋晗;孙满平;毛廷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眉山中车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90/02 | 分类号: | B65D90/02;B65D90/08;B65D90/66;B65D90/00 |
代理公司: | 武汉菲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2284 | 代理人: | 李慧奇 |
地址: | 620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量化 集装箱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新型轻量化自卸集装箱,包括钢制架骨、铝制箱体和顶铝制箱盖,铝制箱体包含有铝合金梁和铝合金柱,其铝合金柱和铝合金梁为矩形方框结构设置,铝合金柱和铝合金梁的内侧安装有铝合金瓦,钢制架骨包含有活动底架、底板结构、侧固定件、防护钢梁和顶部角件,底板结构的底端安装有活动底架,其底板结构的顶端安装有铝制箱体,铝制箱体的两侧表面中部安装有侧固定件,铝制箱体的顶端安装有防护钢梁,其防护钢梁的四角安装有顶部角件。本发明经由顶铝制箱盖的可开启结构,使顶部结构在保证原有强度和韧性的同时,其吊机能够经由铰链结构的开启和关闭直接卸货或装载货物,能够实现集中化的作业方式,提高作业效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物流运输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新型轻量化自卸集装箱。
背景技术
集装箱最大的成功在于其产品的标准化以及由此建立的一整套运输体系,能够让一个载重几十吨的庞然大物实现标准化,并且以此为基础逐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船舶、港口、航线、公路、中转站、桥梁、隧道、多式联运相配套的物流系统,现有技术中集装箱一般由硬质金属材料构成,通常会具有钢柱、钢梁和钢门结构。
然而现有的轻量化集装箱和运载较重物体的集装箱结构为统一制式,这样将会导致一些轻量化的集装箱在装载以及卸下货物时较为不便,仅能通过一侧的箱门进行装卸作业,同时集装箱自身无法进行货物的自卸作业,依旧依赖于人工、叉车或吊机配合作业,最终导致卸货效率较低,引起不便。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新型轻量化自卸集装箱。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一种新型轻量化自卸集装箱,包括钢制架骨、铝制箱体和顶铝制箱盖,所述铝制箱体包含有铝合金梁和铝合金柱,其铝合金柱和铝合金梁为矩形方框结构设置,铝合金柱和铝合金梁的内侧安装有铝合金瓦,所述钢制架骨包含有活动底架、底板结构、侧固定件、防护钢梁和顶部角件,所述底板结构的底端安装有活动底架,其底板结构的顶端安装有铝制箱体,所述铝制箱体的两侧表面中部安装有侧固定件,所述铝制箱体的顶端安装有防护钢梁,其防护钢梁的四角安装有顶部角件。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铝制箱体的两侧表面上侧安装有铝合金瓦,且位于侧面的铝合金瓦底侧安装有双重蜂窝铝合金板,其双重蜂窝铝合金板的顶端与铝合金梁为铰接合页结构设置,所述铝制箱体的侧表面均安装有铝合金竖梁。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底板结构包含有左板和右板,其左板和右板为左右分离设置,所述左板和右板的底端均固定安装有底板纵梁,且底板纵梁呈对称分布,所述底板纵梁的内侧固定安装有底板横梁,所述底板纵梁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中部托梁,所述底板纵梁的中部安装有油缸举升座。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活动底架的两侧包含有底板边梁,其底板边梁的中部两侧表面设置有侧叉车槽,所述侧叉车槽顶端安装有侧门立柱,所述活动底架的两端固定安装有正边梁,其正边梁的表面两侧设置有前叉车槽,所述底板边梁的内侧固定安装有加强梁,所述加强梁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油缸支撑梁,其油缸支撑梁为成对设置,且内侧固定安装有中置举升油缸,所述中置举升油缸和油缸举升座为位置对应设置,所述底板边梁的内壁安装有底部翻转铰链。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顶铝制箱盖的一侧设置有合页结构,所述合页结构的底端安装有侧直板,所述侧直板的内侧固定安装有摆臂,其摆臂的一端安装于铝合金竖梁表面,所述顶铝制箱盖的一侧底端安装有动力部件单元,其顶铝制箱盖的另一侧底端安装有旋转拉杆。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摆臂结构为铰支座设置,其固定端为铝合金竖梁和侧直板内侧,所述侧直板和合页结构为转动连接,所述顶铝制箱盖和铝制箱体通过动力部件单元为活动连接,其动力部件单元包含有滑动铰支座和固定支座,固定支座和铝制箱体表面为固定连接,固定支座和顶铝制箱盖通过滑动铰支座为活动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眉山中车物流装备有限公司,未经眉山中车物流装备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646312.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