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贯穿式后灯有效
申请号: | 202110484883.8 | 申请日: | 2021-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8809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1-06 |
发明(设计)人: | 曾治;王超;喻国伦;廖治强;吴震;蔡恒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43/14 | 分类号: | F21S43/14;F21S43/19;F21S43/20;F21W103/10;F21W103/35;F21W107/1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 50123 | 代理人: | 何杰 |
地址: | 400023 ***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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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贯穿 后灯 | ||
本发明涉及一种贯穿式后灯,贯穿式后灯为左右对称结构,贯穿式后灯包括活动后灯、左固定后灯以及右固定后灯;活动后灯上设有后位置灯,左固定后灯上设有固定后位置灯,活动后位置灯包括第一光源和设置在第一光源后方的第一配光镜,第一配光镜上设置有自活动后灯的左端向右延伸的第一半透明部以及衔接在第一半透明部上侧的第一不透明部;左固定后位置灯包括第二光源和设置在第二光源后方的第二配光镜,第二配光镜上设置有自左固定后灯的右端向左延伸的第二半透明部以及衔接在第二半透明部上侧的透明部,第二半透明部在上下方向上的位置与第一半透明部在上下方向上的位置相对应。本发明降低了活动后位置灯与固定后位置灯面积差异带来的亮度差异。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汽车零部件,具体涉及一种贯穿式后灯。
背景技术
汽车贯穿式后灯作为近年汽车后灯设计的一种新思路,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而汽车的光信号装置作为汽车主动安全的重要组成部件,其后位置灯应在背门关闭(贯穿式后灯包含固定侧与活动侧)和背门打开(贯穿式后灯仅余固定侧)的两种情况下,不仅需满足汽车光信号装置的强制法规(GB 4785及GB 5920)要求的发光强度上下限范围(4~17cd);而且从造型美观、用户感知来说,还应在后位置灯区域点亮/熄灭状态均需具备相同的外观。
因为贯穿式后灯的设计,其活动侧后灯的面积远大于固定侧后灯的面积(约5~7倍);为兼顾汽车光信号装车的法规标准限值,并在贯穿式后灯点亮/熄灭时保持美观,通常是将固定侧后位置灯设计为两个亮度等级。参见图1所示的一种贯穿式后灯,其包括活动侧后灯103和两个固定侧后灯104,活动侧后灯103上设有活动侧后位置灯106,固定侧后灯104上设有固定侧后位置灯107,活动侧后位置灯106与固定侧后位置灯107的发光亮度相同;当背门打开后,为保障行车安全,满足强制法规要求,需由车身控制器101识别背门开启信号后,通过整车线束102输出控制信号给固定侧后灯104,以提升固定侧后位置灯107的亮度等级。此种设计需要为固定侧后位置灯设计两个亮度等级,因此所选光源功率较高,不仅提升了光源成本,还提高了光源的散热设计难度,导致散热空间增加、散热元件规格提升等不利因素,同时还需整车监控活动侧的开闭情况,增加了相应的电路控制与线束物料成本。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种贯穿式后灯,以减轻或消除至少一个上述的技术问题 。
本发明所述的一种贯穿式后灯,所述贯穿式后灯为左右对称结构,所述贯穿式后灯包括活动后灯、设置在所述活动后灯的左侧的左固定后灯以及设置在所述活动后灯右侧的右固定后灯;所述活动后灯上设有自所述活动后灯的左端向右延伸的活动后位置灯,所述左固定后灯上设有固定后位置灯,
所述活动后位置灯包括第一光源和设置在所述第一光源后方的第一配光镜,所述第一配光镜上设置有自所述活动后灯的左端向右延伸的第一半透明部以及衔接在所述第一半透明部上侧的第一不透明部;
所述固定后位置灯包括第二光源和设置在所述第二光源后方的第二配光镜,所述第二配光镜上设置有自所述左固定后灯的右端向左延伸的第二半透明部以及衔接在所述第二半透明部上侧的透明部,所述第二半透明部在上下方向上的位置与所述第一半透明部在上下方向上的位置相对应。
进一步,所述第一配光镜上设置有衔接在所述第一半透明部下侧的第二不透明部。
进一步,所述第一光源为第一LED光源,所述第二光源为第二LED光源。
进一步,所述活动后灯包括第一灯体和连接在所述第一灯体后侧的第一安装支架,所述第一LED光源安装在所述第一安装支架上,所述第一配光镜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灯体上,所述第一灯体上还连接有位于所述第一配光镜后侧的第一透明灯罩。
进一步,所述左固定后灯包括第二灯体和连接在所述第二灯体后侧的第二安装支架,所述第二LED光源安装在所述第二安装支架上,所述第二配光镜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二灯体上,所述第二灯体上还连接有位于所述第二配光镜后侧的第二透明灯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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