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卷曲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110231462.4 | 申请日: | 2016-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3642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5 |
发明(设计)人: | 金在炯;方镇奎;金振宇;金东焕;金兑圭;张基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Q1/44 | 分类号: | H01Q1/44;H01Q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翟然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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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卷曲 电子设备 | ||
1.一种可卷曲电子设备,包括:
柔性显示器,具有通过所述可卷曲电子设备的前表面对所述可卷曲电子设备的外部可见的暴露区域;以及
容纳所述柔性显示器的可卷曲壳体,所述可卷曲壳体包括:
第一壳体部,所述第一壳体部包括第一边缘部,所述第一边缘部包括两个导电部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边缘部的所述两个导电部之间的第一非导电部,以及
第二壳体部,所述第二壳体部包括第二边缘部,所述第二边缘部包括两个导电部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二边缘部的所述两个导电部之间的第二非导电部,
其中,所述可卷曲壳体被构造成使得当所述可卷曲壳体被完全重叠时,所述第一非导电部和所述第二非导电部被设置为彼此对准;以及
其中,第一边缘部的所述两个导电部中的第一导电部电连接到通信电路,使得经由所述第一边缘部的所述第一导电部发送或接收射频通信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边缘部的所述两个导电部和所述第二边缘部的所述两个导电部对称地布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可卷曲壳体被构造成使得当所述可卷曲壳体被完全重叠时,所述第一非导电部和所述第二非导电部彼此相邻地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还包括在所述可卷曲壳体内的接地单元,其中所述接地单元电连接到所述第一边缘部的所述两个导电部和所述第二边缘部的所述两个导电部中的至少一个另外的导电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还包括另外的接地单元,其中,所述另外的接地单元电连接到所述第一导电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电力馈送部被配置为向所述第一导电部供应电力。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导电部包括天线辐射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当所述可卷曲壳体被完全重叠时,从所述天线辐射器辐射出的辐射通过彼此对准的所述第一非导电部和所述第二非导电部辐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边缘部包括被所述第一非导电部分割成的三个导电部,所述第二边缘部包括所述第二非导电部分割成的三个导电部,
其中当所述可卷曲壳体被完全重叠时,所述第一非导电部和所述第二非导电部被设置为彼此对准。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导电部操作作为主天线辐射器的至少一部分,
与所述第一导电部相邻的导电部通过与所述第一导电部电耦接而操作作为辅助天线辐射器的至少一部分。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边缘部的所述两个导电部包括金属材料,并且所述第二边缘部的所述两个导电部包括相同的金属材料。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所述金属材料是铝、不锈钢和非晶金属合金中的一种。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可卷曲壳体还包括铰链,所述铰链构造成提供所述第一壳体部和所述第二壳体部围绕其卷曲和展开的轴线。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壳体部的第一长度与所述第二壳体部的第二长度相同,
其中所述第一长度和所述第二长度的每个方向垂直于所述铰链的所述轴线。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可卷曲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壳体部的第一长度不同于所述第二壳体部的第二长度,
其中所述第一长度和所述第二长度的每个方向垂直于所述铰链的所述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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