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提高真伪辨识功效的实体卡及其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184401.7 | 申请日: | 2021-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269998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3 |
发明(设计)人: | 陈奇卿;罗忆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网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19/18 | 分类号: | G06K19/18;G06K7/00;G06Q20/40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智英财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01 | 代理人: | 牟长林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市汐止***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提高 真伪 辨识 功效 实体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种可提高真伪辨识功效的实体卡,其特征在于,于一卡体的一表面设有一主图像资料,而在卡体内设有多个不同波段的电子标签,至少包括一第一电子标签及一第二电子标签,其中第一电子标签能够产生一第一信号,第一信号能够被设在一通信装置内的一初阶读取器所读取,并借此获得一基本资料,而第二电子标签能够产生一第二信号,第二信号能够被设于一第三方认证单位的一进阶读取器所读取,并借此获得一进阶资料。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提高真伪辨识功效的实体卡,其特征在于,该第一电子标签为一低频RFID标签、一高频RFID标签或一近场通信标签,而该第二电子标签为一超高频RFID标签或一微波RFID标签。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提高真伪辨识功效的实体卡,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鉴定资料,实体卡及鉴定资料被一保护壳体所包覆。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提高真伪辨识功效的实体卡,其特征在于,该实体卡为一球员卡、一游戏卡、一明星卡、一宗教卡、一佛卡、一礼物卡、一信用卡、一金融卡、一会员卡或一贵宾卡。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提高真伪辨识功效的实体卡,其特征在于,该基本资料包括一卡片初阶内码,而该进阶资料包括一能够与该卡片初阶内码相互对应的卡片进阶内码。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提高真伪辨识功效的实体卡,其特征在于,该进阶资料包括一卡片会员名单。
7.一种可提高真伪辨识功效的实体卡,其特征在于,于一卡体的一表面设有一主图像资料,而在卡体内设有一电子标签,电子标签能够产生一第一信号和/或一第二信号,第一信号能够被设在一通信装置内的一初阶读取器所读取,并借此获得一基本资料,第二信号能够被设于一第三方认证单位的一进阶读取器所读取,并借此获得一进阶资料。
8.一种如权利要求1或7所述实体卡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完成一交易行为,致使一实体卡持有者以便成为一会员或一商品兑换者;
一主办单位所设置的该进阶读取器检测是否有读取到该实体卡的第二电子标签的第二信号,进阶读取器设置于一入口处;
如果读取到该第二信号,一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将准备要被兑换的一商品;
该主办单位所设置的一初阶读取器判断是否有读取到该实体卡的第一电子标签的第一信号,初阶读取器设置于一商品兑换处;及
如果读取到第一信号,该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即可将该商品递交给该实体卡持有者。
9.如权利要求8所述实体卡的使用方法,包括:
如果读取到该第二信号,引导该实体卡持有者进入一会员专区通道,并通过会员专区通道而到达该商品兑换处。
10.一种如权利要求1或7所述实体卡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完成一交易行为,致使该实体卡持有者以便成为一会员或一商品兑换者;
一主办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实体卡持有者的呼叫或主办单位的指示,携带欲被兑换的商品至实体卡持有者附近;
该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判断与该实体卡持有者的距离,是否在依设定值内,如果距离在一设定值内,以便决定是由初阶读取器或进阶读取器来读取实体卡信号;
如果间距在该设定值内,通过初阶读取器以便读取实体卡持有者所携带该实体卡的第一信号,并确认该实体卡持有者是否为真正的商品欲购者,如果不是,则回复至该被呼叫或被指示的步骤;
如果间距大于该设定值,通过该进阶读取器以便读取实体卡持有者所携带该实体卡的第二信号;
进阶读取器所读取到的第二信号是否只有一个;
如果被读取的第二信号不只一个,则要求欲兑换商品的实体卡持有者出示卡片明码数字,以便确认是否为真正的商品欲购者,如果不是,则回复至该被呼叫或被指示的步骤;及
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将该商品递交给该实体卡持有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网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网联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18440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