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适合随身携带的吸管有效
| 申请号: | 202022337229.8 | 申请日: | 2020-10-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21639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8 |
| 发明(设计)人: | 李哲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至简科技设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G21/18 | 分类号: | A47G21/18;A44C5/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汉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99 | 代理人: | 彭益宏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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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合 随身携带 吸管 | ||
1.一种适合随身携带的吸管,其特征在于,包括:
吸管主体(1),所述吸管主体(1)中空,所述吸管主体(1)的上端和下端为圆管状,中间为波纹管状,所述吸管主体(1)的中间部分能够弯折形成C形或拉直成直线形;所述吸管主体(1)的上端内部具有圆柱形的空心部分,所述吸管主体(1)的下端具有尖角;
伸缩吸嘴(2),所述伸缩吸嘴(2)设置于所述吸管主体(1)的上端内部,所述伸缩吸嘴(2)分为两段,靠近所述吸管主体(1)中间的为吸嘴第一段(21),另一段为吸嘴第二段(22),所述吸嘴第一段(21)的外径和所述吸管主体(1)的上端内径相等,所述吸嘴第一段(21)能够在所述吸管主体(1)的上端内伸缩活动;
所述吸管主体(1)的下端的外径与所述吸管主体(1)的上端内径相等,所述吸管主体(1)的下端的内径与所述吸嘴第二段(22)的外径相等;所述吸管主体(1)的下端能够插入所述吸管主体(1)的上端内壁和所述吸嘴第二段(22)的外壁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合随身携带的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吸嘴(2)为银质或抗菌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适合随身携带的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管主体(1)为银质或抗菌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适合随身携带的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管主体(1)的上端内壁具有磨毛表层,所述吸嘴第一段(21)的外壁具有磨毛表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适合随身携带的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管主体(1)的下端内壁和外壁具有磨毛表层。
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适合随身携带的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管主体(1)的长度为13-18cm。
7.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适合随身携带的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管主体(1)的上端的内壁具有1:200~1:100的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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