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影像的牙刷有效
| 申请号: | 202022223566.4 | 申请日: | 2020-09-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30371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8 |
| 发明(设计)人: | 王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维婷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6B15/00 | 分类号: | A46B15/00;A46B17/08;H04N5/225;H04N7/18 |
| 代理公司: | 中山佳思智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591 | 代理人: | 谢自知 |
| 地址: | 5284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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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影像 牙刷 | ||
1.一种可影像的牙刷,其特征在于:包括有牙刷主体(1),所述牙刷主体(1)前端设有刷头组件(2),所述刷头组件(2)的刷毛侧设有摄像组件(3),所述牙刷主体(1)上设有控制摄像组件(3)摄像的摄像控制电路组件(5),所述摄像控制电路组件(5)连接有与手机连接并将摄像信息发送到手机上的传输电路组件(6),所述牙刷主体(1)后端设有用于供电的电池组件(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影像的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组件(3)包括有摄像头(31)和照明组件(4),所述照明组件(4)设置在摄像头(31)周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影像的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头组件(2)刷毛侧设有镂空孔,所述摄像组件(3)设置于镂空孔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影像的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组件(3)外侧设有保护盖(8)。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影像的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组件(4)设置于保护盖(8)内且设置于摄像组件(3)后方。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影像的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组件(4)为圆环状LED灯板,所述摄像头(31)设置于圆环状LED灯板的圆环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影像的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头组件(2)为震动刷头组件,所述牙刷主体(1)上顺次设有与震动刷头组件连接的摆杆驱动组件(9)、与摆杆驱动组件(9)连接的驱动电机(1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可影像的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牙刷主体(1)上设有分别控制摄像控制电路组件(5)、驱动电机(10)工作的主控电路组件(11)。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可影像的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牙刷主体(1)外侧面设有与主控电路组件(11)连接的开关按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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