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503496.1 | 申请日: | 2020-07-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7222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 发明(设计)人: | 高春雷;孙卓庆;刘鹏华;高超;李继伟;刘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10L1/32 | 分类号: | C10L1/32;B01D53/18;B01D53/14;B01D47/06;B01D53/04;C10J3/48;C10J3/72;C10J3/82 |
| 代理公司: | 西安佩腾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1226 | 代理人: | 张倩 |
| 地址: | 719000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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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煤化工 精馏 废液 一体化 处理 系统 | ||
1.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磨煤机(3)、煤浆滚筒筛(4)、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8)和排气筒(9),所述磨煤机(3)与煤浆滚筒筛(4)连通,所述煤浆滚筒筛(4)通过负压集气管与洗涤塔连通,所述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8)和排气筒(9)自前往后依次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涤塔包括第一洗涤塔(5)和第二洗涤塔(7),所述第一洗涤塔(5)与第二洗涤塔(7)连通,所述第一洗涤塔(5)还与煤浆滚筒筛(4)连通,所述第二洗涤塔(7)还与活性炭吸附装置(8)连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洗涤塔(5)和第二洗涤塔(7)之间设置有风机(6),所述第一洗涤塔(5)通过风机(6)与第二洗涤塔(7)连通。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还包括第一洗涤塔循环泵(10)和第二洗涤塔循环泵(11),所述第一洗涤塔(5)通过第一洗涤塔循环泵(10)接入第一洗涤塔(5)的内腔,所述第二洗涤塔(7)通过第二洗涤塔循环泵(11)接入第二洗涤塔(7)的内腔。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还包括磨煤机给水槽(1),所述磨煤机给水槽(1)与磨煤机(3)连通。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还包括置于磨煤机给水槽(1)与磨煤机(3)之间的磨煤机给水泵(2)。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涤塔内自上而下依次设置有除雾器、洗涤层和洗涤水箱,所述除雾器分别与煤浆滚筒筛(4)和活性炭吸附装置(8)连通。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涤层至少有2个,且每个洗涤层上对应设置有观察孔。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涤水箱上连接有液位计和温度计。
10.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煤化工精馏废液一体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煤机给水槽(1)上连接有液位计,所述活性炭吸附装置(8)上的活性炭为防水型蜂窝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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