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摄像机有效
申请号: | 202020940912.8 | 申请日: | 2020-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26171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26 |
发明(设计)人: | 王国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04 | 分类号: | F16M11/04;F16M11/08;F16M11/16;F16M13/02;H04N5/225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进联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50 | 代理人: | 王婷婷 |
地址: | 310016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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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机 | ||
1.一种摄像机,包括摄像机主体、连接于所述摄像机主体的外壳支架、以及安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支架安装于所述安装支架上,并与所述安装支架连接为一体式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支架及所述安装支架为一体注塑成型的塑料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还包括连接件,所述摄像机主体通过所述连接件连接于所述外壳支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支架向内形成有容腔,所述连接件收容于所述容腔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为法兰,所述法兰固接于所述外壳支架,所述摄像机主体转动连接于所述法兰。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主体固接有连接凸柱,所述连接凸柱贯穿所述法兰的中心孔设置,且所述连接凸柱与所述法兰之间设有轴承,所述摄像机主体通过所述轴承与所述法兰转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凸柱套设有限位件,且所述限位件位于所述连接凸柱远离所述摄像机主体的一侧,并与所述轴承抵靠以限位所述轴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兰的中心孔靠近所述摄像机主体的一侧内壁向内延伸有定位台,所述轴承的一侧抵靠于所述定位台上,另一侧与所述限位件抵靠。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凸柱与所述摄像机主体设置为一体式。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设为法兰,所述摄像机主体通过所述法兰固接于所述外壳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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