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煤层气井施工现场安全照明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894656.3 | 申请日: | 2020-05-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0243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0 |
| 发明(设计)人: | 马俊强;轩跃刚;殷跃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广东煤炭地质局勘查院 |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1/06;F21V21/22;F21V21/26;F21W131/40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044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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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煤层 气井 施工现场 安全 照明 装置 | ||
1.一种煤层气井施工现场安全照明装置,包括移动箱(1)、蓄电池(3)和照明灯(9),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箱(1)的右侧上方转动安装有箱盖(2),且移动箱(1)的内侧左侧固定安装有蓄电池(3),并且蓄电池(3)的上方设置有升降杆(6),所述升降杆(6)的顶部通过转动轴(11)转动连接有活动块(7),且活动块(7)的上方设置有照明灯(9),并且照明灯(9)的上方连接有挤压板(8),连接绳(12)的两端分别连接活动块(7)的下表面两端,所述升降杆(6)的下方表面转动连接有限位轮(13),所述移动箱(1)的左侧设置有固定杆(14),所述升降杆(6)的上方内侧设置有限位卡块(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层气井施工现场安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杆(6)的下方与蓄电池(3)的外护壳体构成转动结构,且升降杆(6)的转动角度范围为0-90°,并且升降杆(6)的最短长度小于移动箱(1)的长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层气井施工现场安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杆(6)的上方呈“凹”字形结构,且升降杆(6)的上方内侧通过第二弹簧(16)与限位卡块(15)构成弹性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层气井施工现场安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块(7)的下方中部表面呈锯齿状结构,且活动块(7)的下方与限位卡块(15)为啮合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层气井施工现场安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挤压板(8)呈“凹”字形结构,且挤压板(8)的下方通过第一弹簧(10)与活动块(7)构成弹性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层气井施工现场安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14)呈“U”字形结构,且固定杆(14)的内部跨度与升降杆(6)的底部直径相等,并且固定杆(14)与移动箱(1)的外侧采用螺母连接的方式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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