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直播电视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811447.8 | 申请日: | 2020-05-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1123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2 |
| 发明(设计)人: | 吴志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智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23 | 分类号: | H04N21/23;H04N21/414;H04N21/431 |
| 代理公司: | 广东中科华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668 | 代理人: | 曾弦 |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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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直播 电视 | ||
1.一种直播电视,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立柱、显示屏、手机卡座组件、手机;
所述底座底部设有若干调平支脚;底座顶部垂直固设有立柱,立柱顶端固设有手机卡座组件;
所述立柱上段前侧还固设有显示屏;
所述手机固设于手机卡座组件之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播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卡座组件包括座体、托臂、调节臂、真空吸盘;
所述座体底部固设有真空吸盘;
所述座体的后侧上表面设有两排U形卡槽,两排U形卡槽之间设有间距;所述托臂底端铰接于座体前侧上表面,其顶端与调节臂铰接,调节臂的另一端固设有水平设置的卡柱;卡柱设于U形卡槽内;所述座体的前侧边缘还设有凸起的卡爪,卡爪与托臂之间的区域用于放置手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直播电视,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声卡、网卡;所述声卡、网卡固设于立柱内腔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直播电视,其特征在于:其还设有数字影音转换器,手机通过数字影音转换器与显示屏的HDMI接口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的直播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为图像显示设备,是电视、显示器、电脑一体机中的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所述的直播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体上还设有安装通孔,可以通过螺钉将其固设于立柱的顶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直播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体前侧上表面还设有防滑胶垫。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直播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的下方还设有音响设备,音响设备水平固设于立柱之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直播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的下方还设有LED补光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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